岳阳县发改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03-09
浏览量:1 | | |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工作要求,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99号,邮政编码:414100,电话:0730-7667501,传真:0730-7667510,邮箱:1225911577@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立体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公开政府、法制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面向社会定期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情况,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相关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长期公开。二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最新的办事流程、行政许可项目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使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各项文件,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0日,共公布各类信息346条。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职能介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地方政策法规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2020年计划报告、2019年项目计划草案、2019年上半年计划报告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

5、价格监测信息。

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建设、投诉建议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严格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26

1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9

30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22

4

行政强制

2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重塑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等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