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工作要求,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99号,邮政编码:414100,电话:0730-7667501,传真:0730-7667510,邮箱:1225911577@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立体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公开政府、法制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面向社会定期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情况,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相关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长期公开。二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最新的办事流程、行政许可项目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使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各项文件,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0日,共公布各类信息346条。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职能介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地方政策法规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2020年计划报告、2019年项目计划草案、2019年上半年计划报告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
5、价格监测信息。
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建设、投诉建议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严格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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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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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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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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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8 |
26 |
1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9 |
30 |
1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 |
-22 |
4 |
|
行政强制 |
2 |
-1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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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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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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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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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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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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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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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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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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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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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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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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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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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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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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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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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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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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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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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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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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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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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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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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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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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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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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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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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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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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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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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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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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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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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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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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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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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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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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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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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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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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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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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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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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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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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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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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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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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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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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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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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重塑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等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