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1-1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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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工作要求,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99号,邮政编码:414100,电话:0730-7667501,传真:0730-7667510,邮箱:1225911577@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3年,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发改局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面向社会定期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对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资料清单、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长期公开。二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机构职能、人事调整、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重点项目建设、价格监测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使权力阳光运行。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全局干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524条。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职能介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策文件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岳阳县2024年计划报告、2023年项目计划草案、2023年上半年计划报告、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建设等。

  5.价格监测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其他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建设、建议提案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提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流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股室之间信息的横向联系,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四是注意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