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决算数 |
合 计 | 21.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0.4 |
3、公务用车费 | 10.7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说明:公务车辆保有量:2辆;小车油料费4.1万,小车修理费2.7万,小车其他费用3.9万.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分别:726、2000.与2014-相比,三公经费比2014-下降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比2014-下降2.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比2014-下降3.7万元, 变化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