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的,按本指南办理。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网上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yx.gov.cn)
2、纸质查阅: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办公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7621758
传真电话:0730-7621758
电子邮箱:yyxnyncj@163.com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信息形成之日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2024年1月2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岳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传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时间为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现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将申请发送到电子邮箱:yyxnyncj@163.com,也可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答复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局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时,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可公开的,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的和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
(4)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岳阳县纪委驻纪检监察组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730-7621758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邮编:414100
电子邮箱:yyx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