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县农业局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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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按本指南办理。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职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农业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等。

(四)资金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上年度财政决算、当年读的财政预算情况,专项经费、三公经费等。

(五)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机关工作人员招考,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岳阳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网址:http://zwzx.yyx.gov.cn

(2)纸质查阅:纸质查阅地点在岳阳县农业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125号,联系电话:0730-7621758,传真电话:0730-7621758,开放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信息形成之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局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岳阳县农业局办公室。

2、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岳阳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传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时间为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现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申请处理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答复: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起15个工作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局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长在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依申请可公开的,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的和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

④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将由县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农业局监察室、县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730-7621758

地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125号

邮编:414100

电子邮箱:yyxliyuxia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