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李航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副书记、副局长:张盟苒
分工:协助局长全面工作;负责党务、人事、项目、统计、县重点工程;分管人事股、规计股、设计院。
副局长:王卫斌
分工:负责招商引资、双联、泵站、小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分管经济中心;联系大坳水库、洞庭供水公司、设备防腐厂。
副局长:吴爱桃
分工:兼新墙水库管理所所长(原水公司经理);负责水库除险加固、血防灭螺、小农水项目;分管水利股、质监站。
副局长:周小秋
分工:负责执法、安全生产;分管水政大队、东洞庭湖执法中队、法制股(政务中心);联系水保局、预备役。
副局长:刘毅
分工:负责河道和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分管建管中心;联系工程公司、中洲水委会。
纪委书记:陈岳军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机关、新农村建设、老干、绩效考核、五创、信访、综治维稳;分管办公室;联系监理公司。
总工程师:刘季用
分工:兼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水利技术工作、水质检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惠农减负工作;分管水资源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吴小平
分工:负责财务管理、计划生育、联手帮扶企业工作;分管财务股。
党委委员、铁山渠道管理所、新墙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龚琪
分工:兼铁山渠道所所长;负责防汛抗旱、面上水利秋冬修;分管防汛办;联系岳坊水库、乡镇水务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