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水务局   2015-12-11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水局发〔2015〕14号

岳阳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岳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岳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岳阳县水务局

2015-8-6

岳阳县水务局办公室 2015-8-6印发

岳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岳阳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特制定《岳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紧紧围绕水务当前重要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不予公开的事项要列出目录并说明理由。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水务部门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内容和责任单位(人)

各单位(股室)管理的职责范围即为需公开的范围。责任人: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信息。

四、组织领导

成立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李航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岳军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法制股,任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为此,特规定以下信息发布流程:各责任股室(单位)应在每-25前向法制股(联系人何湘华,QQ:179368721)提供信息,在提供信息时,先由责任人确认无误,再交分管局领导审核,然后经水务窗口首席代表签发后予以公布。

(三)有效运作,畅通信息。各股室(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的范围,为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基础。各股室(单位)之间相互协调,互相联系和沟通,搞好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