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022年初,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规定重新梳理,完善规定;二是完善考核制度,结合新闻上报、对外宣传、信息沟通等工作,明确了考核办法和措施;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领导小组三级审查机制。
(三)运用多种媒介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水利服务窗口宣传栏、单位办公区宣传栏、二级机构宣传阵地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行业法规、政策、行业动态、重大民生实事工程、财政预决算、资金、人事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关注热点难点,及时回复各种咨询。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事项,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2.415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县水利工作动态。二是加大对所属单位和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明确信息公开是职责,要严格执行。三是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让公众参与信息工作,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交流和培训,做好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安排部署好有关工作,考核工作成效,同时,认真学习其他部门、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岳阳县水利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