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公示
来源:县林业局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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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开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第十条、《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岳阳县自然保护地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及整合优化有关要求,岳阳县现有自然保护地情况如下:

  (一)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含原岳阳县宝塔湖县级自然保护区并入范围)

  (二)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

  (含原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铁山景区与其重叠整合区域)

  (三)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铁山景区

  (含原湖南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并入范围)

  (四)张谷英省级风景名胜区

  上述自然保护地依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禁从事破坏自然生态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三、公示说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岳阳县自然保护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向主管部门反映。岳阳县林业局将依法对反映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四、公示信息

  公示媒介: 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单位: 岳阳县林业局

  公示期限: 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 0730-7668633

  五、附件

  1. 岳阳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