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
来源: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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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项目实施过程评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22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经费     

项目单位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评价方式: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小组  

 

 

 

报告日期:   2023 620

 

 

 

 

 

一、项     

项目负责人

刘满荣

联系电话

0730-7652336

项目地址

涉及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

  

4141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21月起至202212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285.8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285.8

实际支出

(万元)

285.8

结余(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285.8

县市区财政

285.8

县市区财政

285.8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1、无害化处理经费

600000

2022105#

 

2、收集工作经费

1858000

2022105#2022150#

 

3、县级监管经费

400000

2022105#2022150#

 

 

 

 

 

 

 

 

 

 

 

 

 

支出合计

2858000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

全县8个收集暂存点正常运行,覆盖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实行全环节处理。

(一)社会效益

通过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后,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

(二)经济效益

经测算,全县每年需在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病死猪约5万头及200吨其他畜禽,企业工业油脂销售收入38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45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余83万元。

8个收集暂存点正常运行,覆盖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实行全环节处理。

(一)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二)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约10万头以上及20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40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52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92万元。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处理病死生猪

5万头

10万头以上

质量指标

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100%

达到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

体系正常运行

正常运行

达到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

财政投入

285.8

实际支出285.8万元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将其转化成动物饲料添加剂、工业用油;将其转化成有机肥

获利83余万元

获利约92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保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效益明显

效益较明显

生态效益

指标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效益明显

效益较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群众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落实情况是否满意

95%以上

满意度96%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签字

许石定

副主任

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尹爱华

副主任

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谢芳芳

计财股长

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刘冬云

畜牧师/卫监所所长

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评价组组长(签字):  许石定   

自评真实可靠,项目实施效果明显

                                                                    

2023620

项目单位意见:

自评真实可靠,项目实施效果明显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刘满荣

                                                                 20226 24

主管部门意见:

自评真实可靠,项目实施效果明显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刘满荣

                                                                 20226 24

填报人(签名):谢芳芳               联系电话:07307652528

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于20164月开始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每年需运行经费285.8万元,其中:全县病死畜禽收集经费185.8万元,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经费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乡镇执法监管及重大疫病处置4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2年度县财政实际安排运行资金285.8万元,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时间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拨付到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户核算。2022年实际使用支付资金285.8万元,其中:全县病死畜禽收集经费185.8万元,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经费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乡镇执法监管及重大疫病处置40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具体由我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卫监所)负责组织实施,卫监所设有专门的监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年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命名 “岳阳模式”向全国推介。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10万头以上及20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40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52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92万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科学谋划无害化处理工作体系。按因地制宜原则建收集暂存点。坚持分区设点、合理布局,结合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地域特点和养殖量实际,将全县划分为8个收集区域,分别建设8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作为国有资产由各乡镇政府接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畜牧水产中心与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无害化处理厂。以10年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了日生产能力3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厂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积极构建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共赢机制。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处理,拓展油脂产品市场,开展“肉骨粉——黑水虻(蝇蛆)养殖——幼虫养鸡(养鸽)”模式探索。县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对处理厂病死畜禽的处理环节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全面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局信息网宣讲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要求,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告》,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签订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承诺书。引生猪养殖保险联动。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户联动机制。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养殖场(户)必须凭保险公司、暂存点收集(监督)人员、养殖户三方签字凭证才能办理保险理赔、补偿等手续,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一律不予赔付。推“接力式”痕迹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各收集点坚持在收集病死畜禽过程中,由收集人员向户主出具收集凭证。收集点向处理厂移交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填写移交表。处理厂开机处理病死畜禽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厂清点数量,登记表册,确保帐实无误。建违法打击处理机制。设立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7800800,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打击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处理厂和各个收集点常态化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考核内容。

2、存在问题:

我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经验和不能忽视的教训,同时也遇到了相应的工作困难。

1)生猪保险有短板,联动效果打折扣

建立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有利于减少养殖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监管部门、养殖户、承保公司的“三赢”。但目前一是生猪保险未全面覆盖,对未纳入保险的这部分生猪,极有可能成为“风险点”。二是理赔标准偏低,目前育肥猪保险赔偿最高为500元,能繁母猪保险赔偿最高为1000元,均远低于实际养殖成本,不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养殖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暂未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备条件,“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补贴政策存缺陷,执行操作有杂音

通过近几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第一,对补偿机制有质疑。提出不应仅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出台补偿规定,对其他环节的病死生猪和散养生猪也应明确相关补助的看法。第二,对补偿种类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其他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群众呼声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难,体系建设待加强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坏,决定着病死畜禽的统一集中处理。通过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分区域收集,收集中难免会出现少数大中型规模养殖户的生猪死后不能及时有效收集,造成腐败变质,对疫病防控带来影响。二是基层防疫人员人数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数职,加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造成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明显有违初衷。

3、建议:

1)加强合作,努力推进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要重点完善生猪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养殖户参保生猪保险,坚持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和育肥猪“能保尽保”,提高生猪保险覆盖面。适当调高生猪保险金额,确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同养殖户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猪保险的吸引力和正面导向作用。将市场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在推进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要开展家禽、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坚持家禽、水产等其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研究。

2)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现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缺陷。重点调整对2月龄以下、其他环节和散养户病死生猪的补贴政策,要对其他病死畜禽和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应意见,给予适度补贴支持。要坚持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

 

附件3-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自评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

内容

4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①设有目标(1分)

②目标明确(1分)

③目标细化(1分)

④目标量化(1分)

4

决策过程

8

决策

依据

4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④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证资料。

4

决策

程序

4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②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③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4

资金分配

8

分配

办法

3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办法健全、规范(1分)

③因素全面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3

分配

结果

5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项需提供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3

到位

时效

2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①到位及时(2分)

②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③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

使用

7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①虚列套取扣4-7 

②依据不合规扣2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

④超标准开支扣2-5

⑤超预算扣2-5

7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3

项目管理 

25

组织实施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1

支撑

条件

1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1

项目

实施

3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①按计划开工(1分)

②按计划开展(1分)

③按计划完工(1分)

3

管理

制度

5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②制度执行严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5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自评

得分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

数量

5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完成绩效目标100%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5

产出

质量

4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4

产出

时效

3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3

产出

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3

项目效果

40

经济

效益

8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8

社会

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8

环境

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8

可持续

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8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8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6分,70%(含)-80%4分,60%(含)-70%2分,60%以下不得分。

   7

总分

100

 

100

 

100

 

 

  99

 

备注: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上进一步完

善、量化、细化个性指标,形成本项目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