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5日发改委发文明确,2025年“两新”项目申报:总体按照“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的方式进行筛选把关,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通知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最近几天,媒体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的障碍,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25年超长期国债和2024年超长期国债的主要区别在于两点:一是规模上将有大幅度的提升,从各地反馈信息来看,规模将是2024年的1-1.5倍,具体规模预计会在两会后通过后公示。二是范围上两重、两新都进行了扩围,从申报通知看增加领域主要集中在两新。
一、2025年两重和两新项目申报的变化:
2025年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与2024年相比,2025年超长期国债的投向领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两重”项目支持方向更多元、支持领域更细致,“两新”项目则新增部分新领域。
·“两重”方面:
在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建设支持的八方面17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有所调整,支持方向和支持领域进一步拓展,也更加具体和细致。除继续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等教育提质升级等重点任务外,还将水利支持范围拓展至全国大中型灌区、大中型引调水工程,将重点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
·“两新”方面:
则将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等领域。
(主要支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用能设备、能源电力设施设备、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物流设施设备、环境基础设施、磷化工绿色生产、教育设备、文旅设备、医疗设备、老旧电梯、电子信息、农业设施、粮油加工设备、海关查验设备、回收循环利用。)
根据目前的消息,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在政策执行和申报要求方面的新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四大核心要点:
三、设备更新项目申报的对口管理部门:
1、工业设备更新,责任部门工信局,对口发改委产业处(科、股)
2、环境基础设施更新,责任部门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对口发改委资环处(科、股)
3、交通运输设备更新,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对口发改委基础处(科、股)
4、物流设备更新,对口发改委枢纽处、粮食规划建设处(科、股)
5、教育设备更新,责任部门教育局、人社局,对口发改委社会处(科、股)
6、医疗设备更新,责任部门卫健委,对口发改委社会处(科、股)
7、文旅设备更新,责任部门文旅局,对口发改委社会处(科、股)
8、用能设备更新,责任部门工信局、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文旅局,对口发改委资环处(科、股)
9、能源设备电力更新,对口发改委能源处(科、股)
10、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局,对口发改委资环处(科、股)
11、回收循环利用更新,对口发改委资环处(科、股)
12、设施农业设备更新,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对口发改委农经处(科、股)
13、磷化工企业设备更新,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对口发改委资环处(科、股)
14、电子信息领域设备更新,责任部门工信局,对口发改委高技处(科、股)
15、粮油加工设备更新,对口发改委粮食规划建设处(科、股)
16、海关查验设备更新,责任部门海关
总之,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接各单位,做好专业投资分析和项目策划,充分利用不同领域的补贴政策,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四、投向领域与补贴标准
一 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含医疗器械)、金属非金属矿山(勘探开发)行业企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有产业布局、产能等政策要求的行业须落实相关规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
二 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工业领域主要支持电力、热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造纸、机械、数据中心等行业企业实施锅炉、汽轮机、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行业企业冷却塔等重点用水设备更新改造,以及煤电机组爬坡性能提升、宽负荷高效改造涉及的燃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辅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三 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更新
1.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级。
2.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改造。
3.大电网稳定提升改造。
4.配电网设备更新改造。
5.新能源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改造。
6.新型储能电站改造升级。
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更新改造。
8.虚拟电厂设备更新改造。
9.风电、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10.煤制油气、生物油气设备更新改造。
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其中配电网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 15%。
四 交通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1.铁路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铁路公共运输服务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支持比例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的50%,其他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支持比例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的40%。
2.民航设施设备更新。按照50%补助,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具体内容来评判。
3.城市轨道交通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4.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五 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总投资应在2000 万元以上。支持比例不超过核算投资的30%。
六 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 万元。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支持比例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40%、60%、70%、7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 亿元。
2.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 万元。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支持比例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40%、60%、70%、7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 亿元。
3.海水淡化装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市政工程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支持比例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40%、60%、70%、70%(海岛海水淡化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70%),企业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 亿元。
七 磷化工企业绿色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
八 教育设备更新。企业的营利性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2 亿元。
九 文旅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
十 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
十一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
十二 电子信息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
十三 设施农业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十四 粮油加工设备更新。成品粮油加工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 万元,其他加工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 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十五 海关查验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100%。
十六 回收循环利用。1.回收体系建设。2再制造。3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 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