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李立新同志任资源电力股(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股长(大队长)(兼);
任述春同志任投资规划股股长(兼);
肖科苗同志任经济运行股股长;
免去刘建国同志个体经济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谷四雄同志资源电力股股长职务;
免去唐岳军同志经济运行股股长职务;
免去许敏同志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肖科苗同志联手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干、绩效考核专干职务。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