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工信局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县工信局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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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岳阳县门户网站(http://www.yyx.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和《目录》。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一)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该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

  (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相关说明

  1、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2、根据湘政办函〔2013〕125号规章文件精神,如需获取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文件等相关信息,请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六)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岳阳县工信局。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99号  邮政编码:4141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7621064

  电子邮箱:1015825719@qq.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0-7621064,传真:0731-7621064,接待地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99号 接待时间:0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