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电意识,督促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提醒和告诫广大用电户提高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科学用电意识,有效防止意外触电伤亡事件的发生,结合县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必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特别重要位置,针对性地定期组织开展设备运行维护及风险防控。按照“谁运维、谁负责”和“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全过程闭环管控。
2.凡涉及公司运维范围内的电力设施造成的外人触电伤亡事件,均需遵循安全生产“四不放过”要求,逐一分析每起案件的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类似案件重复发生。
3.外人触电伤亡事件发生后,各部门、班所应按照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沉着应对、主动协调、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管理职责
(一)安监部
1.安监部是公司防外人触电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班所防外人触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
2.按照计划监督本公司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实施情况。
3.对电力设施、生产场所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工作有关基础资料。
5.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开展监督检查。
6.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督促运维单位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及时通报表扬和奖励在防外人触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政府进行外人触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置,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9.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预防外人触电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配电部
1.开展设备日常运维、缺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基础资料。
2.结合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城市、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3.负责设备的巡查和消缺。检查设备、设施防护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建房等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线路交叉跨越、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检查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齐全、规范。
4.负责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配变总保)管理,加强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努力实现公用配变台区总保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三个百分之百目标,扎实推进台区总保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
5.负责供电所防外人触电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
6.负责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7.执行上级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意见和计划,落实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结合电网建设与改造,审核、批复所属单位用电安全建设项目,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
8.结合实际对电力设备网络状况差的台区优先安排进行整改。
9.督促网改工程项目按相关规程组织施工。
(三)营销部、湘能农服公司
1.负责用电安全宣传工作的管理,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工作。重点提高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普及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防护能力。
2.负责客户用电设施(户保)的安全检查。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检查用电客户的电力设施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临时用电装置(户保)是否完好,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用电客户整改,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纠。
4.负责临时用电管理,接电前,应向相关用电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配电箱或装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做好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5.负责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6.结合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7.负责提供本单位供电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咨询服务,牵头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常识。
(四)综合管理部
1.按计划配合各部门开展协调与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开展预防外人触电事件的法律事务处置工作。
2.负责涉外涉电事件法律事务各项工作。
3.负责外人触电资料归档保存。
三、重点措施
(一)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各供电所要结合季节性用电特点,广泛利用各类媒体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如宣传车广播宣传、台区员上门宣传、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村通广播宣传、收费站点固定宣传、向中小学生发放安全用电宣传画册等形式加大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帮助和告知广大用户依法用电、科学用电、安全用电,积极有效地避免和防范外人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营造爱电、护电的良好氛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在易发挂钩用电地段的电杆上张贴警示标语,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安全用电宣传标语或悬挂横幅。
2.向中小学生发放安全用电宣传画册。
3.联合地方政府,县工信局、安监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挂钩用电专项行动,取缔挂钩抽水设备;分乡镇片区以出动宣传车的形式进镇入村进行宣传;各供电所牵头组织,当地乡镇、村支两委、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参与,分村组以出动宣传车的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并与当地村支委签订安全宣传确认函。
4.台区经理结合各项工作进行面对面宣传,要求台区经理逐户发放安全用电宣传单、致用户的一封信,并逐户续签安全用电协议和供用电合同,对于户保等非公司产权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告知。
5.利用村通广播宣传安全用电与预防外人触电知识,每周一、三、五进行循环播放,上午、下午各播放1小时。
6.总保、户保“三率”预防外人触电的专项检查,按管辖分管原则由各运行单位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直到解决隐患。
(二)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巡视制度,加大设备消缺力度。
各班组、供电所按设备主人制,对辖区内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并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进行分类登记上报,并列出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线路、设备。查出的设备隐患明细及整改计划及时上报公司运检部。
本项工作要求做好如下记录:
1.做好危险地段安全警示建帐建卡台帐。
2.各设备运维单位必须每月对本所职工的10kV线路巡视检查记录和台区巡视检查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对巡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向公司运检部提交安全隐患统计报表和整改计划表。
3.对在短时间内已经处理的隐患及时填好设备缺陷管理记录或隐患消缺记录。
4.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填写消缺计划,明确具体工作安排进程。
5.已完成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由台区经理统计,上报安全员填写好《供电所安全警示标志明细表》。
(三)做好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工作。
对以下三类地区,要重点关注并严格设立好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做好日后的维护工作。
1.事故易发地或架空线路附近的鱼塘。要求鱼塘主或鱼塘管理人在塘边醒目位置设立并维护安全警示标识,同时与其签订安全用电协议,要主动向鱼塘主或鱼塘管理人送递《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及相关宣传画、标语,宣传电力安全知识。
2.高压电力线路附近的公共水域。应主动联系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地方政府机构作出明文规定并进行专项治理,督促村委会、居委会等具体责任人及时设立和维护安全警示标志。
3.人口、车辆密集场所。除设置醒目清晰的电力安全警示标志外,在电力杆塔及电力设施上还应增刷、增挂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维护。
对上述三类地区各单位要专门建立管理台帐,包括附近各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鱼塘主或鱼塘管理人名称、公共水域责任人名称、安全标志设立维护情况、安全协议编号、现场相关照片(杆牌照片、参照物照片)等。
(四)抓好高温高负荷期间的用电安全管理。
每年的7—9月是用电高峰时期,也是外人触电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班所务必抓好高温高负荷期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开展特巡工作。迎峰度夏期间,特别是“双抢”期间,要增加电力设备的巡视次数,对临近鱼塘、抽水沟渠等事故易发区域的高低压线路、台区等重点与薄弱环节开展每日巡视检查,做好日巡查记录,及时处理与解决安全隐患。
2.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双抢”、干旱等特殊时期是农村挂钩用电的高峰季节,严重危及农电安全。各供电所要配备装设漏电保护的移动计量箱,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要加强检查和巡视,与客户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后在供电所的指导下安全用电,坚决制止私拉乱接挂钩用电的行为。
3.加强台区总保的维护管理,对所有配电台区的漏电总保护定期进行测试,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漏电总保护设备,严禁人为将台区总保卡死或退出运行;台区总保安装率较低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安装进度,确保台区总保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达到要求。
4.提请县乡政府、安监局牵头组织安全用电工作会,与乡镇签订安全用电责任状,争取将迎峰度夏安全用电工作纳入各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5.抗旱排渍期间,凡发现违规挂钩用电的,必须及时制止,收缴挂钩用电所用的工器具,与当事人签订不再违规挂钩用电承诺书,并请经信委、安监局或村组人员进行证明。
四、督促考核:
公司将结合预防外人工作特点开展现场安全督查,对各部门、班所预防外人触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国网岳阳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