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保存的供电服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公司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服务,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编制了《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x.gov.cn)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供电服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公司领导及分工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政府发布的电价政策以及国网电力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年度工作规划、专项规划、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供电服务流程、业扩报装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供电服务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供电量、售电量;专项统计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县供电公司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供电服务信息,本公司编制了《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主动公开的供电服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s://www.yyx.gov.cn/) 公开。此外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供电服务信息:
1.通过公司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供电服务信息;
2.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在岳阳县政务公开办设有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县供电公司公开的供电服务信息;
3.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县供电公司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查阅。
● 公开时限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主动公开的供电服务信息,自供电服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 本公司办理申请人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县供电公司提出的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申请获取供电服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公司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受理书面提交的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申请。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
(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供电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相关说明
1、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2、根据湘政办函〔2013〕125号规章文件精神,如需获取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文件等相关信息,请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
● 不予公开的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 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申请受理机构为: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综合管理部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民中路31号县供电公司办公楼 邮政编码:414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7623742 传 真:0730-7623742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供电服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公司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公司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供电服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公司投诉举报(投诉\传真电话:0730-7623742,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民中路31号县供电公司纪检室,邮政编码:4141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在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