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发〔2020〕19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岳阳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现将《岳阳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岳阳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住建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县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我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按照职能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问题排查、问题整改、执纪问责,建立招投标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集中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我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刘尽欢
副组长:李海波、许奇龙、张四文、谭伯渊
成 员:侯荣斌、胡朝阳、周 铮、侯向荣
冯 猛、陈义兵、许林波、李 锐
冯 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招标办,侯荣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30-7636039)
三、整治内容
1.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违规分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借用多家资质投标,多个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业绩、信用材料等骗取中标。
2.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是招标时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
3.评标专家不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打分,或打极端分影响招标结果;评标中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及其他影响评标专家公正履职的行为。
4.招标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或分阶段以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实施,规避招标的;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向行业监督部门报告的;串通授意代理公司设置排他性条款,或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
5.招标代理公司、业主、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对质疑、投诉等事项的回复处理情况。
6.中标人标后和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中标人标后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约,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偷工减料;业主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标后现场监管不力。
7.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失职渎职、对案件查处不力等。
8.对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必须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未进入的项目。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整治阶段和全面整改阶段,专项整治自2020年6月17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做到问题排查到位、问题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全面整改阶段要加强总结、聚焦顽疾、建章立制。具体步骤如下:
(一)集中整治阶段(6月17日至10月20日)
1.自查自纠(6月17日至8月10日)。由局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项目“谁实施、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2017年1月1日以来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列出清单,围绕整治重点,认真查找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并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分管领域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业主单位自查情况8月10日前报县住建局招标办归口。
2.督查核查(8月20日至9月20日)。由局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局执法大队、招标办、建管站、质监站、办公室、机关纪委等监管部门参与,对各相关业主单位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责任追究(8月30日至10月20日)。各相关业主单位对前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问题的性质分别依法进行纠正、处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对移送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全面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在专项整治阶段发现的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等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有利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各相关业主单位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适时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
2.正视问题,深入排查。各项目单位要对照问题,认真排查、梳理和分析本部门在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违法违规的问题查清楚,认真研究对策,狠抓整改落实。
3.强化责任,狠抓整改。局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领导,对各项目单位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跟踪和问效,县招标办将定期通报各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1: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附件2:标后稽查告知书
附件1:
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序号 |
整治任务 |
整治措施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协办 股室 |
1 |
加强工作部署 |
召开党(组)委会专题研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会议纪要)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落实计划。 |
许奇龙 |
招投标办 |
办公室 |
2 |
加强廉政建设 |
在职公职人员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行报告并填写《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申报表》。 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 |
李海波 |
派驻组 |
机关纪委 |
3 |
压实主体责任 |
单位按照《岳阳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是否立项审批、是否公开招投标、是否超预算结算),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及整改处理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交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
许奇龙 |
项目管理中心 |
城建股 |
1.整理2017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清单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于8月1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整理2.2017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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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处罚力度 |
1.依据省市规定,建立僵尸企业市场清出制度和挂靠、出借资质行为处罚制度2.加大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分包处罚力度 |
张四文 |
执法大队 |
法制股 招标办 建管站 |
5 |
加强招标文件核查、信息公开力度 |
(1)加大招标文件核查力度,每月核查比例不低于40%,并按季度向市局报送核查情况。 (2)“打牌子”“提篮子”等登记制度纳入施工、监理、设计等招标文件核查。 (3)发生投诉举报的项目,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4)监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规的,应责任相关当事人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按规定发布招标、中标公示和项目负责人变更等信息。 |
许奇龙 |
招标办 |
机关纪委 |
序号 |
整治任务 |
整治措施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协办 股室 |
6 |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 |
(1)依托省厅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代理行为监管。 (2)核查代理转正人员信息;对代理机构开展规范化考评;按“一项目一考评”对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评价。 (3)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
许奇龙 |
招标办 |
法规股 |
7 |
落实省厅、市局招投标政策,净化建筑业市场 |
落实省厅统一评标政策;动态核查建筑企业资质情况,清退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 |
刘尽欢 |
建管站 |
招标办 |
8 |
加强标后履约检查 |
(1)落实省厅标后稽查标准和清单,按清单化、表格化、规范化要求开展标后稽查。 (2)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部门等责任主体,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和领导同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3)开展全县范围的标后稽查 |
许奇龙 |
招标办 |
机关纪委 建管站 造价站 质安股 |
9 |
加强投标人履约人员管理 |
(1)通过施工现场实名制系统对项目管理有关人员进行考勤。(2)比对现场履职人员与原中标人员,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督促进一步核实或依法查处。 |
刘尽欢 |
建管站 |
招标办 质安股 |
10 |
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
(1)向县专项整治办及时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2)督促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办工作 |
张四文 |
法规股 |
招标办 |
11 |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
局大楼办公区设立专项整治投诉箱 (2)局官网设立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专栏 |
谭伯渊 |
办公室 |
招标办 |
12 |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1)落实省厅交办案件查处。 (2)办理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张四文 |
执法大队 |
法规股 招标办 |
标后稽查告知书
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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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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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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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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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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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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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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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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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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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后稽查内容: (一)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二)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施工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 (三)施工、监理等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工程款(预付款)的支付情况。 (四)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情况等。 (五)建设单位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的自查情况,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情况。 标后稽查方式: 听取有关汇报,查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财务账目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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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收栏: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