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四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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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建人〔2014〕1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李四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

李四发同志 任局综合安全股股长;

姜元秋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张礼华同志 任县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站站长;

朱四生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郭 峰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侯听华同志 任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易细波同志 任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 魁同志 任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邓勇强同志 任县公用事业公司副经理;

李伏龙同志 任县建筑管理站副站长;

欧阳文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张黄勇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李小柒同志 任县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毛 伟同志 任县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赐华同志 任县建筑总公司副经理(工作关系保留在宏远监理公司);

刘小毛同志 任县建筑总公司副经理。

免 去:

姜元秋同志 局创建督查考评办公室主任职务;

方耀明同志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刘 岳同志 县建筑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侯听华同志 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郭 峰同志 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