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人〔2014〕1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李四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
李四发同志 任局综合安全股股长;
姜元秋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张礼华同志 任县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站站长;
朱四生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郭 峰同志 任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侯听华同志 任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易细波同志 任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 魁同志 任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邓勇强同志 任县公用事业公司副经理;
李伏龙同志 任县建筑管理站副站长;
欧阳文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张黄勇同志 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李小柒同志 任县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毛 伟同志 任县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赐华同志 任县建筑总公司副经理(工作关系保留在宏远监理公司);
刘小毛同志 任县建筑总公司副经理。
免 去:
姜元秋同志 局创建督查考评办公室主任职务;
方耀明同志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刘 岳同志 县建筑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侯听华同志 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郭 峰同志 县厚德广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