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人〔2017〕2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李四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
李四维同志 任县城区禁炮和渣土管理监察大队常务副大队长(主持全面工作);
孙四平同志 任县城区禁炮和渣土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胡旭日同志 任县城区禁炮和渣土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