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4-09-25
浏览量:1 | | | |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

通            知

 

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全县公务支出刷卡消费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我县公务卡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务支出刷卡消费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

我县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13-推行以来,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办卡率不高、公务支出刷卡占授权支付比例偏低、公务卡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预算单位领导不重视、思想不统一、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改革意思和观念不强。为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岳阳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暂行办法》(岳县政办发〔2013〕6号)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进一步明确公务卡改革的目标

(一)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公务卡办卡率,按公务卡改革要求,必须确保一人一卡。

(二)各预算单位申报资金使用额度时,直接支付比例不低于90%,授权支付应控制在10%以内,各预算单位在申报用款计划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申报,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

(三)各预算单位公务卡刷卡消费占授权支付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

     三、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岳县纪发〔2013〕5号文件要求,认真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一律不允许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细则。各预算应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办法,要加强对所属二级机构的指导,明确公务卡结算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一律只能刷卡消费,否则单位财务不得报账。如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管理政策培训,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管理和使用。同时要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将纳入-终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工作被动应付的单位 “一把手”进行约谈,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岳阳县监察局               岳阳县财政局

                                              201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