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公开
办 事 程 序
一、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准备评审资料。
二、评审管理中心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资料。
三、建设单位填写《岳阳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登记表》。
四、评审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审。
五、评审管理中心下达《项目评审报告》(连同初评审资料)给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在收到《项目评审报告》之起五个工作内提出书面意见,连同《项目评审报告》提交给评审管理中心。
七、评审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与初评审结果形成评审结论。
八、评审管理中心拟定项目评审批复交分管局领导审批。
九、评审管理中心根据分管局领导审批意见下达项目评审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