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6-1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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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发〔201642

 

 

岳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及《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岳市财会〔201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财政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袁文琪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泽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员:任永保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余长四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局长

        郭-娥   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张大东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付文曙    县财政局财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财政局会计股,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前期部署、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郭-娥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步骤组织动员,督促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在9-底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在2016-底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用评价报告成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并且要在12-5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本乡镇、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乡镇、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县财政局将呈报市财政局、省财政厅,将其纳入全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并择优推荐至财政部,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学习交流。

三、加强监督和宣传

1.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将作为2016-部门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单位应当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各自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汇总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局。凡是2016-决算报告中未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不予接收。县直各单位在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时,应包括单位本级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报告主体包括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时开展,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县财政局将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参考。凡是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单位,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将作为全县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推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大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岳阳县财政局

                 2016 -9 -23       

 

 

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6 -9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