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岳阳县20 16 -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271
评价方式:岳阳县渔政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县渔政局评价组
报告期:2017- 7- 31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李斌玮 | 联络电话 | 13627301448 | ||||||||||||||
人员编制 | 88 | 实有人数 | 89 | ||||||||||||||
职能职责概述 | 维护东洞庭湖渔业生产秩序; 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增殖东洞庭湖渔业资源及珍贵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保护东洞庭湖渔业生态环境。 | ||||||||||||||||
-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确保资金按财务制度、-初预算规定拨付; 任务2: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工资、福利及时足额发放; 任务3:确保洞庭湖依法捕捞,维护捕捞秩序; 任务4:确保洞庭湖水上生物资源持续增长; 任务5:确保专项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 | ||||||||||||||||
-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我局2016-总收入1342.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55.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全-支出13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8万元,公用支出178.8万元,项目支出535.6万元,做到了整体收支平衡,2016-农业部、长江办、省、市以及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下湖督查指导,对我局工作高度肯定。县委、县政府将推进“洞庭风雷”行动纳入-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我局多方施策,以党建为牵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严格管理,打牢基层基础,推进了“洞庭风雷”、“清湖”等一系列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342.4 | 925.3 | 30 | 387.1 | |||||||||||||
1、局机关 | 1342.4 | 925.3 | 30 | 387.1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342.4 | 806.8 | 628 | 178.8 | 535.6 | ||||||||||||
1、局机关 | 1342.4 | 806.8 | 628 | 178.8 | 535.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66 | 7.96 | 7.7 | 0 | 0 | 3.6 | |||||||||||
1、局机关 | 15.66 | 7.96 | 7.7 | 0 | 0 | 3.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01.1 | 801.1 | 0 | ||||||||||||||
1、局机关 | 801.1 | 801.1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确保资金按财务制度、-初预算规定拨付; 目标2: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工资、福利及时足额发放; 目标3:确保洞庭湖依法捕捞,维护捕捞秩序; 目标4:确保洞庭湖水上生物资源持续增长; 目标5:确保专项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 | 1、单位全-平稳运行,资金使用安全,收支平衡。 2、今-开展“洞庭风雷”、“执法护渔”和“清湖”和“清理违规渔具”等专项整治行动98次,办理渔业案件199起,其中刑事拘留28起,治安拘留52起。清除残留“迷魂阵”179杠2.9万米,网围、网片1.8万米,拔残留竹竿2.5万根,烧毁网围1.2万米,竹竿1.1万根,扣押电捕鱼船49条,没收电捕工具135台,收缴电网等设备117套。 3、3至4-份共拆除矮围11处,面积2.435万亩,拆距3.05万米,拆除水泥闸口8个,拆除土石方17万方,并对所拆矮围进行有效监管。 4、3-1—6-30为东洞庭湖春季禁渔期,我局严格落实春禁各项措施,实行整体联动,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违禁捕捞,实现了春季禁渔目标。农业部长江办主要领导考察东洞庭湖春禁工作后对我局的成功作法予以高度肯定。 5、建立了渔砂协调长效工作机制,共调处渔砂矛盾96起,补偿渔民损失19.8万元。 6、投入15万元在裤档湾等三处水域投放人工鱼巢600个,4-8、6-6、8-8,先后3次共投入68万元在渔都码头投放“四大家鱼”春片夏花1500万尾,增殖渔业资源),促进了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7、北洲站站务建设工程已全部竣工,配套附属工程也已全面竣工。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95% | 95% | |||||||||||||||
禁渔巡查覆盖面 | 100% | 95% | |||||||||||||||
打击非法捕捞巡查覆盖面 | 100% | 95% | |||||||||||||||
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 |||||||||||||||
人工放流鱼苗 | 1500万尾 | 1500万尾 | |||||||||||||||
人工鱼巢项目 | 600个 | 600个 | |||||||||||||||
渔砂矛盾协调 | 96起 | 96起 | |||||||||||||||
水上生物资源 | 持续增长 | 持续增长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指标进度 | 100% | 100% | ||||||||||||||
北洲渔政站建设进度 | 100% | 100% | |||||||||||||||
渔港码头建设 | 3% | 2% | |||||||||||||||
成本指标 |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 1300万 | 1342.4万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改善东洞庭湖捕捞秩序,树立依法治湖理念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
经济效益 | 通过有效管理,扩充水上生物物种,丰富渔业资源,增加渔民捕捞收入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
生态效益 | 东洞庭湖水上生物资源明显改善,渔业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局面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广大渔民大力支持渔政管理工作,群众满意度高 | 92% | 9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7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蒋灵芝 | 副局长 | 县渔政局 | |||||||||||||||
陈三星 | 办公室主任 | 县渔政局 | |||||||||||||||
李斌玮 | 办公室副主任 | 县渔政局 | |||||||||||||||
童陈程 | 出纳 | 县渔政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17- 7 - 31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7- 7 - 31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13627301448
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我局基本情况概况 (一)我局基本情况 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是湖南省唯一成局建制正科级渔政执法事业单位,是东洞庭湖渔政执法主体.有渔政执法工作人员88人,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安全股、政工股、计财股等股(室),湖场执法下设城陵矶、鹿角、北洲、红旗湖4个渔政站和1个执法监察大队,有渔政船5艘,执法公务快艇2艘,冲锋舟7艘,公务执法车1台。辖东洞庭湖面积1328平方公里,占洞庭湖面积的49%,是洞庭湖的主体湖。2016-以党建为引领,以“两学一做”为平台,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创新机制,转变作风,认真履职,切实加强东洞庭湖渔政执法和渔业生态保护工作,2016-被农业部评为渔政执法先进单位。 (二)我局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2016-全-支出134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1万元,占总支出的42.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万元,占总支出的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费)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包括推进“洞庭风雷”、“清湖”等一系列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春季禁渔行动、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江豚保护、渔政五站湖场站所经费、北洲站站务建设、人工放流、人工鱼巢、防汛开支及渔砂协调开支等工作发生的支出)535.6万元,占总支出的39.9%。 二、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岳阳县渔政局基本支出共计8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全局系统“三公经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费0万元,会议费3.6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及使用情况情况分析 2016-度县渔政局项目支出共计535.6万元。 其中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资金涉及资金共计251万元,包括省财政拨款76万元,县财政预算拨款94万元,县财政追加经费81万元。整个项目资金我局严格按实际情况实行了专款专用。我局今-开展“洞庭风雷”、“执法护渔”和“清湖”和“清理违规渔具”等专项整治行动98次,办理渔业案件199起,其中刑事拘留28起,治安拘留52起。清除残留“迷魂阵”179杠2.9万米,网围、网片1.8万米,拔残留竹竿2.5万根,烧毁网围1.2万米,竹竿1.1万根,扣押电捕鱼船49条,没收电捕工具135台,收缴电网等设备117套。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开展“洞庭湖水环境五大专项综合整治”拆除矮围、网围专项行动,3至4-份共拆除矮围11处,面积2.435万亩,拆距3.05万米,拆除水泥闸口8个,拆除土石方17万方,并对所拆矮围进行有效监管,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我县所辖东洞庭湖矮围全面拆除的工作目标,12-10,又启动了对后续矮围拆除行动。5-17—18,迎接了农业部、省政府在我市召开的洞庭湖水环境整治推进会,我局提供了很好的现场,并在11-常德推进会上通报表扬。 3-1--6-30为东洞庭湖春季禁渔期,我局严格落实春禁各项措施,实行整体联动,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违禁捕捞,实现了春季禁渔目标。农业部长江办主要领导考察东洞庭湖春禁工作后对我局的成功作法予以高度肯定。 投入15万元在裤档湾等三处水域投放人工鱼巢600个,4-8、6-6、8-8,先后3次共投入68万元在渔都码头投放“四大家鱼”春片夏花1500万尾,增殖渔业资源),促进了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在江豚保护核心区和缓冲区,实现了江豚巡查救护常态化,巡查水域全覆盖,开通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救护有奖制。今-先后救护搁浅江豚、中华鲟各1头,目前江豚数量明显上升。 同时落实了惠渔政策;贯彻落实了精准扶贫工作;建立了渔砂协调长效工作机制,共调处渔砂矛盾96起,补偿渔民损失19.8万元,维护了渔民的合法利益;强化了项目保障,投入140万元的北洲渔政站办公楼建设,在3-中旬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投入170万元的50吨级渔政船已完成招投标,投入1100万元的鹿角渔港码头建设农业部已批复;参加了抗洪抢险。7-6-19,组织渔政抢险队员40人、出动冲锋舟38(次)参加县人武部近1个-的抢险,每天组织6人在大毛家湖参加近13天的值班防汛,确保了值守地段安全渡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渔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订落实了-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巡湖巡查制度、打击非法捕捞制度、督查讲评制度,落实了区域包干、责任连坐、整体联动执法、打时间差执法、驻点蹲守执法、流动执法、情报员举报执法、激励奖惩执法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认证力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全-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积极做好12345热线的承办回复和矛盾纠纷的处理。 三、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渔政执法与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一直以来,东洞庭湖渔业生态保护备受社会各届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为此我局付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农业部、长江办、省、市以及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下湖督查指导,对我局工作高度肯定。县委、县政府将推进“洞庭风雷”行动纳入-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我局多方施策,以党建为牵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严格管理,打牢基层基础,开展了推进“洞庭风雷”等一系列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现了-度工作目标任务,2016-被农业部评为渔政执法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虽然我局采用的是副局长分管财务,但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 (二)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命脉,创新机制正在逐步加强,要求财务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三)会计基础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小误差。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继续健全完善创新管理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融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 (四)加大渔政执法保障投入。 预算绩效管理是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的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了在资金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后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但由于我局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同时在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上还有待完善。希望县财政局多组织业务培训,对我局多加强业务指导,促进我局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