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6-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预算编码 yyx039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期:2017- 7-15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刘志红
|
联络电话
|
7633638
|
|||||||||||||||
人员编制
|
26
|
实有人数
|
22
|
|||||||||||||||
职能职责概述
|
主要承担农经“三大管理”和“三项指导”职能。即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属全额拨款具有行政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5个股室和一个二级机构,局机关统一进行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
-度主要工作内容
|
1: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机制,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壮大发展,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农村审计力度。
2:确保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全额用于单位正常支出和专项工作支出,三公经费不突破限额并逐-有所降低。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4:确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
|||||||||||||||||
-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按期高质推进。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工作方案;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工作底图制作;搞好确权登记外业调查,确保了“户不漏块、块不漏户”。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押抵登记稳妥高效开展,2016-发放抵押登记证明7份,配合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土地抵押贷款415万元,初步建立了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的新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
二、创新服务,科学指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建立健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了流转业务指导和登记,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全-累计备案流转合同达12000份。二是农民合作社建设更加规范,累计成功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1家,注册农产品商标23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个、绿色食品认证15个、湖南省著名商标3个。其中:2016-新创建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3家,争取示范社项目资金65万元。三是家庭农场发展更加迅速,总数达到194家,其中2016-新增61家。2016-审定发放补贴93.3万元,惠及家庭农场55家。
三、强化措施,全力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一是突出重点抓“三资”。出台了《全县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处置和财务合并办法》,专人到乡镇指导,全县并村工作顺利完成,565个行政村缩减到161个。11-份在县党校举办了全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班,培训村级财会人员等230人次。认真开展农村经营情况调研和全面完成农经-报统计。二是把握政策抓审计。指导乡村清理清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共清理清查资金32177.22万元,查出违规违纪问题14件,涉及资金额48.2万元,退款33.46万元;移交立案9件,处理违纪人数13人。开展常规和重点难点村审计,共调账审计10村,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升了审计监督效果。三是创新思路抓发展。深入指导新墙高桥、筻口游港、张谷英双石等村通过盘活资产、开发资源等方法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积极为饶港村等6个村申报2016-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奖励村,争取了发展奖励资金70万元。
四、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惠农减负机制不断完善。明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公开签订惠农减负工作责任状,做到了落实惠农减负政策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挂“空档”,不留死角。2016-共提供政策咨询21次,受理解决涉农涉负信访5件。落实监管制度,重点建立和落实了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等十项制度。对2015-度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对我县检查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深入排查,严格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二是“雁过拨毛”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开展了对乡镇在并村过程中的三资清查处置、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开展了对各乡镇涉农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函,严格督促了各乡镇、各村及相关站所认真整改落实。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89
|
|
1789
|
|
|
|
||||||||||||
1、局机关
|
1785
|
|
1785
|
|
|
|
||||||||||||
2、二级机构
|
4
|
|
4
|
|
|
|
||||||||||||
部门(单位)-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72.8
|
239.1
|
179.4
|
59.7
|
1033.7
|
516.2
|
||||||||||||
1、局机关
|
1268.8
|
235.1
|
179.4
|
55.7
|
1033.7
|
516.2
|
||||||||||||
2、二级机构
|
4
|
4
|
|
4
|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15
|
8.9
|
5.71
|
0
|
0
|
0.54
|
||||||||||||
1、局机关
|
15.15
|
8.9
|
5.71
|
0
|
0
|
0.54
|
||||||||||||
2、二级机构
|
|
|
|
|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3.61
|
33.61
|
|
|
||||||||||||||
1、局机关
|
26.61
|
26.61
|
|
|
||||||||||||||
2、二级机构
|
7
|
7
|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机制,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壮大发展,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农村审计力度。
目标2:确保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全额用于单位正常支出和专项工作支出,三公经费不突破限额并逐-有所降低。
目标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4:确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
1、2016-,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被省、市评为综合先进单位。一是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是创新服务,科学指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强化措施,全力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四是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严控资金,合理使用,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行、工作正常开展。受确权颁证临时工作影响,公务接待开支略有增长,但控制在限额内。机关事务的三公经费相比上-有所下降。
3、工作扎实,群众受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帮助村集体经济制订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村合作社发展,农民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集体经济和群众切身受益。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
公务卡刷卡率
|
40%
|
4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
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控制率
|
90%
|
98%
|
||||||||||||||||
专项资金利用率
|
100%
|
100%
|
||||||||||||||||
农民负担上访率
|
零上访
|
无越级上访
|
||||||||||||||||
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限额控制数内
|
||||||||||||||||
土地确权颁证
|
100%的村
|
全面开展,按省定时段分步进行
|
||||||||||||||||
农村财务培训、村级财务公开
|
4批、100%
|
全面完成
|
||||||||||||||||
新增合作社、省市示范社
|
30个、3个
|
超额完成
|
||||||||||||||||
惠农减负专项检查
|
4次
|
全面完成
|
||||||||||||||||
农村财务审计
|
30个村
|
全面完成
|
||||||||||||||||
时效指标
|
专项资金到位率
|
95%以上
|
全额到位
|
|||||||||||||||
省、市级示范社建设、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建设
|
10-前完成、-底完成
|
全面完成
|
||||||||||||||||
农财培训、农经统计
|
-底前完成
|
全面完成
|
||||||||||||||||
惠农减负检查、农村审计
|
-底前完成
|
全面完成
|
||||||||||||||||
成本指标
|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
224.54
|
受调资政策影响,略有超出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农村土地确权到户,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农产品树立品牌,农民权益有效保障,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
经济效益
|
指导村级制订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合作社示范建设,带动农户增收。
|
效益明显
|
效益明显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8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李革伟
|
局长
|
本局
|
|
|||||||||||||||
孙朝阳
|
副局长
|
本局
|
|
|||||||||||||||
刘志红
|
机关会计
|
本局
|
|
|||||||||||||||
杨勇平
|
办公室主任
|
本局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 -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岳阳县经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承担农经“三大管理”和“三项指导”职能。“三大管理”即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三项指导”即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2、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5个股室,下属一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股、农村财务管理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加挂“农民权益维护及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和二级机构“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局应有编制数26个(含二级机构4个),实际在职工作人员22人(含二级机构4人),配置公务小车一台,临时聘用司机1人,另有退休人员8人。
4、2016-工作计划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机制,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壮大发展,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农村审计力度。确保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全额用于单位正常支出和专项工作支出,三公经费不突破限额并逐-有所降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二级机构财务未单立,纳入机关财务一并进行核算,机关财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运行和专项事务管理方面的资金来源全额由财政预算拨款。2016-,机关事务经费收支平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专项资金需按照进度支付,因整体工作未完成,账面暂余516.2万元。
2016-,单位整体支出共计1272.8万元,主要用以单位基本支出和专项工作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专项工作支出主要用于了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权登记颁证、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村会计培训、农业品牌建设等四项临时性的专项工作。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单位运转支出239.1万元。一是人员支出17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1万元)。二是公用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印刷、会议、邮电、公务接待、差旅、交通及其他等方面开支。其中“三公”经费开支合计15.15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8.9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5.71万元、会议费0.54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专项工作支出1033.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专项业务开支,其中: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5万元、确权登记颁证939.7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村会计培训77万元、农业品牌建设12万元。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在财务管理上,严把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关,确保了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在各临时性的专项工作中,让财政资金发挥出了明显的推进作用。一-来,通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努力,经管工作在省、市连续获得“先进单位”。
1、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2万元、公务用车0.2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专项省检2.3万元
2、确权登记颁证939.7万元。主要用于:转移性支出拨乡村工作经费320.85万元、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19.8万元、会议费5.5万元、公务接待开支4.57万元、差旅费0.1万元、培训学习1.65万元、租车费用0.64万元、专业技术测绘和服务费578.8万元、其他开支6.89万元。
3、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和村会计培训77万元。主要用于:转移性支出拨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71万元、村财务人员培训开支6万元
4、农业品牌建设12万元。主要用于:转移性支出拨合作社财政扶持7.3万元、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开支3.2万元、其他开支1.5万元、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村发展稳定为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按期高质推进。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工作方案;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调查摸底工作,招标的技术公司也完成了工作底图制作;搞好确权登记外业调查,确保了“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工作做到了五个“严格”,即:严格业务培训、严格技术图纸标准、严格工作督查、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把好档案管理关。
2、农村土地经营权押抵登记稳妥高效开展,2016-发放抵押登记证明7份,配合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土地抵押贷款415万元,初步建立了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的新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湖南省副省长戴道晋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证颁发仪式”活动讲话中,对我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押抵贷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发通报对我县先进经验进行了推广。
(二)创新服务,科学指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有序。建立健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了流转业务指导和登记,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将面积在30亩以上的流转土地在乡镇、县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全-在县流转服务中心累计备案流转合同达12000份,强化了对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2、农民合作社建设更加规范。截止2016-11底,全县注册专业合作社359家,涉及种植类198家,养殖类137家,综合服务类24家,注册资金10.27亿元,入社农户3.6万户,辐射带动农户4.8万户;成功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1家,注册农产品商标23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个、绿色食品认证15个、湖南省著名商标3个。2016-以农业品牌创建培养优势产业为契机,新创建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3家,指导规范合作社70多家,争取示范社项目资金6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合作社整体发展向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重要载体。
3、家庭农场发展更加迅速。全县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94家,其中今-新增61家。制定了《岳阳县家庭农场创建认定标准》,落实家庭农场补贴政策,2016-发放补贴93.3万元,惠及家庭农场55家。增强发展动力对发展潜力较大的牛皋绿色果园、灿辉家庭农场等作为典型进行培育,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规范、便利的土地流转服务,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优先对那些规模较大,效益较好、急需资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支持,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组织家庭农场主进行培训,培养现代职业农民。
(三)强化措施,全力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1、突出重点抓“三资”。全县并村改革后,565个行政村缩减到161个,“三资”监管、村级财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针对问题出台了《全县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处置和财务合并办法》,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到乡镇指导合并村财务处置。11-8—11-12在县党校举办了全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班,培训村级财会人员等230人次。同时,开展农村经营收益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情况的调查统计,为研判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供了决策依据;认真开展农经-报统计工作,强化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2、把握政策抓审计。指导乡村清理清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汇总14个乡镇清理清查资金总额32177.22万元,查出违规违纪问题14件,涉及资金额48.2万元,退款33.46万元;移交立案9件,处理违纪人数13人。开展常规和重点难点村审计,共调账审计合并后的三个大村(即合并前10个小村),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升了审计监督效果。通过规范“三资”管理,加强财务审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3、创新思路抓发展。深入指导新墙高桥、筻口游港、张谷英双石等村通过盘活资产、开发资源等方法来促进发展,充分利用本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或兴办村级企业,在解决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的同时,还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同时,我们严格按照以农业为主,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大、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等申报标准,将饶港村等6个村申报为2016-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奖励村,争取发展奖励资金70万元。
(四)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惠农减负机制不断完善。明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公开签订惠农减负工作责任状,做到了落实惠农减负政策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挂“空档”,不留死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加强政策宣传,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张贴宣传标语,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政策咨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回复。2016-共提供政策咨询21次,受理解决涉农涉负信访5件,切实保障了农民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落实监管制度,重点建立和落实了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惠农补贴“一卡通”等十项制度,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针对2015-度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我县检查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深入排查,严格整改落实,及时将全县整改情况向省农民维权监管办汇报。
2、“雁过拨毛”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对乡镇在并村过程中的三资清查处置、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开展了对各乡镇涉农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函,严格督促了各乡镇、各村及相关站所认真整改落实。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到账滞后。专项工作在一开展的时候就需要相关工作经费,而实际情况是必须等到各项手续完善后,财政才拨款,造成有关支出只能延迟结算。
2、资金存在混用现象。虽然汇总各专项资金开支总额显示不存在违规情况,但是在开支过程中,受实际情况影响,有甲项资金用于乙项工作、甲项工作使用乙项资金的现象。
3、财务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单位未单独设立财务室,报账员和会计均是兼职,有些财务基础工作,例如报送财务资料、与财政相关股室加强联系等方面有所欠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与财政的相关业务联系,及时提供各项资金拨付的有关手续,尽可能争取各项资金及时到账,以便能及时结算开支费用。
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坚决杜绝资金混用现象。
3、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要充分保障处理机关财务业务的工作时间,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二〇一七-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