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 16 -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预算编码 YYX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领导小组
报告期:2017- 8- 25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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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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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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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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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40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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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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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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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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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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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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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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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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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全-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
任务4: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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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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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131万元;2016-砂石出让价款1.5亿元;河道采砂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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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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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收入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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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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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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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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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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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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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金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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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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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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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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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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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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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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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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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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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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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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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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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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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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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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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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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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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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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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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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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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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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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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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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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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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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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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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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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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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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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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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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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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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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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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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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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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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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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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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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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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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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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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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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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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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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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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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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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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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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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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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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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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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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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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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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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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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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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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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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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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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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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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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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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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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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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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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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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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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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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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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全-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
任务4: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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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131万元;2016-砂石出让价款1.5亿元;河道采砂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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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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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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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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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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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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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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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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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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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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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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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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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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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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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出让价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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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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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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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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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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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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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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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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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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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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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出让价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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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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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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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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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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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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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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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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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财政整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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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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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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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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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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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港池清淤,解决就业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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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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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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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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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所得131余万元。收取出让价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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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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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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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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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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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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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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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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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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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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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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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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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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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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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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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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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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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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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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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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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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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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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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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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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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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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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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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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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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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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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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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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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计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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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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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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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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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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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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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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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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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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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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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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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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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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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徐小景 联系电话:15074021839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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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我局为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直属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2)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砂政股、采砂管理一股、采砂管理二股、财计股、纪检监察室、人事股、安监股、后勤股等9个股室。
(3)人员编制
我局核定全额财政拨款编制45人,三性用工人员编制10人。
(4)2016-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全-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二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控制乱采滥挖,保证洞庭湖生态平衡;四是打击盗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五是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维护政府利益。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6-砂管局整体支出共计1092.5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487.7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7.7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常维护、机关运行等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16万元等各项支出。项目支出604.82万元,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等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采砂管理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砂石办工作经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经费等。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我局基本支出共计487.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310.86万元,公用支出176.8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16.4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8.96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7.4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砂管局项目支出604.82万元,主要用于采砂管理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砂石办工作经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经费等。
(三)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如公务用车使用经费。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筹安排出差车辆,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机关食堂,遇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畴,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严格在公务接待限额内安排接待,不得突破限额。
(2)项目支出各项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我县东洞庭湖第三轮砂石开采权出让,由市水务局负责,于2013-12-13依程序组织公开、公正、公平拍卖,拍卖金额为7.75亿元/-,三-总额为23.25亿元,-采量为2500万吨,三-总采量控制在7500万吨以内。2015-受市场低迷、砂石价格下行、企业经营亏损等因素影响,灏东公司无力缴纳2015-出让价款 7.75亿元,并于2015-4-20县人民政府与灏东公司解除《岳阳市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解除合同后,由于灏东公司起诉岳阳县政府一案尚未终结,因此,采区仍处在停采阶段,采砂经营管理方式没有得到确认,禁采形势依然严峻,管理任务依然艰巨。我局一方面,积极调处灏东公司遗留问题,严防死守禁盗采;另一方面,全面开展调研,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河道采砂新模式,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涉砂群体思想稳控工作;二是加大对违规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妥善应对各类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四是积极应对法院诉讼,全力以赴做好出让前各项工作。通过省高院协调,2016-的砂石出让价款为1.5亿元,该公司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2016-砂石出让价款。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1)我局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旁站监管员工作责任制》、《交接班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河道采砂采运凭单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2)我局为加大监管力度,在金盆港和陡砂坡水域设立两个执法点,专司禁采常监管、巡查及执法之职,强化昼夜24小时值守,坚决落实“三个管住”,即:开展采砂船舶治理,管住源头;打击非法经营砂石组织者,严查“砂贩子”,落实查处办理一批案件,严惩严处,形成震慑,管住“中间”;开展砂石来源执法检查,管住“出口”。
(3)为营造河道采砂优良环境,规范采砂秩序,加大打击力度,密切注意采区现场动态,开展经常性打击行动,对非法采砂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将违法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自集中行动开始到11-份止,对未取得清障许可的8艘清障船只,责令灏东公司解除了清障协议,停止了清障作业;对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船只集中停靠29艘,其中:非本港籍或证照不齐船只8艘,本港籍证照齐全船只21艘;对已取得采砂许可的38艘采砂船只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整改通知31份,其中,停采整改通知2份;驱离外港籍船只3艘;查处违规采砂船只2艘;查处无票运砂船只6艘;登船检查运砂船只208艘,滞留82艘,卸载41艘;抓获盗采船只7艘,其中:岳汨、岳沅界4艘,现场带离违法作业人员18人,刑拘7人,逮捕4人,2016-对采砂工程船范围、无票运输等违规行为进了罚款,共计罚款131万元。通过集中整治,达到了“三无三好转”的整治效果,即:无盗采事件,无缠访闹访,无越界采砂,超量配载、越载运砂、开票计量得到了根本好转。9-20,市政府督查组对我县集中整治情况督查后,认为我县这次整治行动“认识高,行动快,措施力,效果好”,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没收非法所得(灏东公司处罚)131万元。
(二)社会效益:组织港池清淤,解决就业500多人。
(三)环境效益:采砂可增加洞庭湖水容量,减缓湖面萎缩、干涸、陆地化。
(四)可持续影响效益:砂石资源价款60%以上用于水利建设,有利于改善防洪、航运和水生态环境。
王、存在的问题
1、河道采砂涉及群体广,情况复杂,协调渔砂、苇砂、任务重、费用开支大。突发性事件开支难预测,执行-度预算难保证。
2、禁采责任重、压力大,时间愈久,禁采难度愈大。
3、财务工作量大,除常财务工作外,还包括统量管理,税收管理,处罚金管理等,现有财务人员2名,其中:在编在岗财务人员1名,东管局借调财务人员1名,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
六、改进措施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对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减少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二○一七-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