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8-01-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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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发〔2018〕1号

岳阳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县本级各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2018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为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现就2018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1),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对所有单项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纳入了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项目名单见附件2),由主管部门填报《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临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对所有单项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没有纳入部门预算,临时审批的财政资金(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由资金申请部门填报《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绩效目标的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绩效目标申报内容

绩效目标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支出的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满意程度和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相关绩效指标。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限等,预期效果包括达到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二)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填报的绩效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以定量表述为主,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来体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3.合理可行。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经努力可以达到。

4.相应匹配。绩效目标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绩效目标的审核和批复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以及纳入部门预算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随同“一上”编报完成后,由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和绩效评价管理中心对其进行综合性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将要求预算部门进行调整优化,并将修订完善结果在“二上”时反馈财政部门。符合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步流程。财政预算经县人大审议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在部门预算批复时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临时审批的项目支出按照要求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由县财政局预算股和绩效评价管理中心对其进行综合性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将要求报送部门调整修改,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资金安排。因特殊原因在预算编制阶段暂时不能编报目标的,在预算执行阶段进行分配时,必须补报项目绩效目标。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执行以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关键环节,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一环。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对绩效目标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确保申报质量。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参照往年预算情况,认真研究、并按照要求编报绩效目标。要在充分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法合规,体现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反映项目资金特点和实施内容,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反映项目资金预期绩效水平。

(三)按时完成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布置,抓紧落实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申报的各项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格式、内容和质量等符合规定要求,按时报送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五、其他事项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县财政局将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报送情况综合汇总后上报县绩效办作为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二)部门预算中有关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目标的编报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和时间要求进行,并和部门预算一同公开。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财政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相关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时同步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纸质版本一式一份报送县财政局预算股,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中心,绩效目标不明确的不予安排资金。

(三)有关工作表格和填报说明可到岳阳县部门预算单位QQ群或岳阳县预算绩效管理QQ群下载。

(四)各预算部门(单位)在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需要衔接事项,请及时与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岳阳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中心 付燕

电  话:0730-7648058

邮  箱:441019415@qq.com

Q Q 群:246407056(岳阳县预算绩效管理群)

274711613(岳阳县部门预算单位)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单位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岳阳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