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工质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2018-10-0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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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17年度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YYX345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81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蒋湘君

联络电话

7667328

人员编制

282

实有人数

343(在职260、退休83

职能职责概述

按照职能调整及新组建的单位职能职责要求,本局承担着全县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监管、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合同行政监管、标准化及计量监管、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秩序监管、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责。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1:积极作为 ,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1)全面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优惠措施,强化登记注册职能,市场主体发展创新高。(2)全面推进“个转企”提质扩面。(3)多措助解企业融资难题。(4)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全面推动名牌发展,积极开展标准认证和商标广告工作。

任务2:忠诚履职,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1)坚持食品安全监管常抓不懈。(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3)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4)严厉打击传销活动。(5)着力抓好烟草整治工作。(6)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7)抓好广告监管合同监管。(8)开展保健品化妆品监管。(9)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任务3:严抓严管,全力打造政治过硬的市监团队。(1)注重干部培训教育,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2)严抓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作风和纪律。(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力度,全面实现政务工作的信息化和透明化。(5)狠抓党务工作,强化政治责任。

任务4:做好热点难点工作,全面树立良好机关形象。(1)强化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贡献。(3)强化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4)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第一时间处理并回复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和部门信箱的相关投诉和咨询工作。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年度总收入378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68.36万元,其他收入21.01万元。年度总支出3789.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7%;商品和服务支出925.01万元,占总支出的24.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13万元,占总支出的24.41%;其他资本性支出834.53万元,占总支出的22.0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项目管理、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网络监管等,有力维护了全县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了全县人民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789.37

 

3768.36

 

 

21.01

1、局机关

3789.37

 

3768.36

 

 

21.01

2、二级机构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789.37

2484.13

2029.83

454.30

1305.24

 

1、局机关

3789.37

2484.13

2029.83

454.30

1305.24

 

2、二级机构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56.52

35.75

88.77

132

 

9.62

1、局机关

256.52

35.75

88.77

132

 

9.62

2、二级机构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937.5

2937.5

 

 

1、局机关

2937.5

2937.5

 

 

2、二级机构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

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按政策保证人员费用支出。

目标2:保证单位日常运行正常开展的经费支出。

目标3:突出监管执法重点,保证专项监管执法经费到位。

目标4:严控“三公经费”,确保政府采购执行等质量目标到位。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完成

公务卡刷卡率

30%

未完成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完成

数量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100

完成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完成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时效指标

政策性人员费用支出

100

完成

各项市场监管覆盖率

100

完成

市场主体增长率

7%

完成

成本指标

监管执法运行成本

70%

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

100

完成

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00

完成

经济效益

非税入库200万元

100

完成

生态效益

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处理率

100

完成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率

95%以上

85%-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7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冯小兰

副局长

 

 

李育军

副局长

 

 

姚望华

副局长

 

 

李小叶

办公室主任

 

 

雷金生

监察室主任

 

 

许元爱

人事股股长

 

 

周林霞

财务股股长

 

 

蒋湘君

财务会计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766732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综述

一、单位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实有在职人员26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9人(含工勤编制人员9人),事业编制人员121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退休人员83人。我局下设20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 18个派出机构和2个挂靠社团。

2、单位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入总计378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9.71万元),其他收入21.01万元。

2017年度,我局支出总计3789.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7%;商品和服务支出925.01万元,占总支出的24.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13万元,占总支出的8.4%;其他资本性支出834.53万元,占总支出的22.02%

3、单位年度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实有流动资产509.54万元;固定资产2937.5万元,其中:房屋19221.96平方米,价值1642.45万元,车辆21台(其中在编在用15台,停用暂未处置核销6台),价值258.82万元;在建工程320.98万元;流动负债114.83万元;长期应付款134.76万元。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如《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经费管理办法》、预算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财务管理机制,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为财务工作依法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

在资金使用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方可结算。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度基本支出2484.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9.83万元,公用支出454.3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6.52万元,比年初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增加119.52万元,系我局今年公车改革新采购执法车辆11台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35.75万元,比年初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6.75万元,原因为我局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和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等措施,有效控制了非必要公务接待开支的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13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公车改革需要而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77万元,比年初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5.73万元,原因为我局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合理调度,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并建立驾驶员节油奖励、安全行车奖惩等制度,成效显著;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专项支出

2017年度,财政共计下拨专项资金1305.25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26.61万元,同级财政专项资金1278.64万元。

2017年度,我局共计支付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03.91万元,行政执法专项经费190.65万元,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42.39万元,基层及装备建设专项经费834.53万元,其他33.76万元。

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假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理念,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稳增长、促和谐作出应有贡献;二是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抓好抓实城市大提质;三是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负责好全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兽医饲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的抽查检验检测,及其他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受理仲裁、公正和委托检验检测,执行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等,为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提供强力保障;五是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培育驰名商标等,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广告产业纽带作用,把广告产业培育成经济发展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是及时受理消费者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200万元,立案查处率100%,创建无传销社区14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730批次,农资成品油抽检计划50批次,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较上年有增长,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达100%,市场巡查覆盖率达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

3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局查办案件439起,立案查处率100%,罚没入库352.28万元,创建无传销社区14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093批次,其中农资成品油抽检90批次,食药类抽检731批次,成功申报省名牌2个、市名牌6个,复评省名牌2个,办理注册商标6件、涉外商标3件、地理标志2件,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558起,消费投诉举报办结率达100%,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5013户,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15余次,各类执法打假行动200余次,市场巡查覆盖率达100%,食品不合格核查34起,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新设立企业726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230户,市场主体增长率达17.77%,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章办事、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压缩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绩效跟踪监控,采取月报、季报及年报的方式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及时掌握资金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服务本单位发展,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预算基层所包干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规范“三公”经费,变平均主义的人头经费为工作和绩效经费,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对业务股室、基层所等办案单位的办案经费,综合考虑日常办案和专项整治活动,按年度计划预算,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同时监督办案经费专款专用。局机关和基层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均按要求公开,确保了经费收支公开透明。

我局厉行节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杜绝浪费,引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邮箱、QQ、拷贝等方式传送普通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同时注重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二是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如对广告、治理商业贿赂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案件类型少,此类专项办案经费尚不充分。

六、改进措施

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