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岳阳县20 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民政局
预算编码 072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填报人:汪微
联系电话: 3052800
报告日期: 2018 年 7月 6 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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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汪微 |
联络电话 |
30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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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33 |
实有人数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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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主要担负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四大职能。具体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城市社区建设、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行政区划、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地名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基层政权建设等17项重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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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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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单位全年平稳运行,资金使用安全,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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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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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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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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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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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91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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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3.457 |
8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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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91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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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3.457 |
8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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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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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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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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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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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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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912.297 |
788.0445 |
484.2178 |
303.8267 |
12124.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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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912.297 |
788.0445 |
484.2178 |
303.8267 |
12124.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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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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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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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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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4.1298 |
15.0542 |
11.7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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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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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74.1298 |
15.0542 |
11.7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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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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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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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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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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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22.5477 |
422.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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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422.5477 |
422.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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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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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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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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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
目标1: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目标4:启动救灾仓库项目建设 目标5:启动救助站项目建设 目标6:全面完成村(居)换届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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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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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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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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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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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村民自治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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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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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刷卡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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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专项资金到位率 |
春节前下达全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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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
12912.2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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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效益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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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帮助了困难群众 |
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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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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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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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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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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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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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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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梅 |
局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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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六军 |
副局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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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国 |
办公室主任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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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铭 |
计财股股长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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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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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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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汪微 联系电话:3052800
岳阳县民政局 2017年评价报告综述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岳阳县民政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民政事业和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优待抚恤、纪念建筑物保护和管理。 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负责烈士申报、褒扬工作;负责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负责全县救灾和城乡救济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殡葬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公墓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殡葬执法,规范全县范围内的殡葬行为;审批殡葬设施及服务项目,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倡导殡葬习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及勘界成果管理工作;裁处县辖区域内界线争议等重大问题,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审核报批;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使用福利资金和福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过往求救的应急救助事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局下设14个内设股室和10个二级机构,共有在职人员144人,其中:在编人员126人(全额预算编制人员12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5人),无编人员1人,临聘人员17人,退休人员42人。 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体支出规模 2017年岳阳县民政局总支出12912.297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788.044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12124.2525万元。 (三)2017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是全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7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月、340元/月。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 二是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工作不断加强,积极落实失能和部分失能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对百岁老人实行长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完成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2个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全年完成福彩销售1500万元,助医助学助残400余人次。 三是致力服务双拥优抚工作。党组负责干部全年走访重点优抚对象662人次,召开座谈会17次,组织对全县50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摸底核查。全面落实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药费报销、建房补助、关爱解困等工作。积极开展春节、“八一”慰问和烈士公祭日活动。足额发放退役士兵优待金、生活补助费、自主就业金,完成157名退役士兵档案接受和报到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全部安置到位。 四是着力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全县192个村(居)委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产生646名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在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党员比例、参选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与优化。全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92家,建立党支部93个,顺利完成第二批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6家社会组织成功孵化。 五是协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全年共收集各类地名调查表4.7万份,采集多媒体地名信息3.9万条,收录地名成果表1.4万条,圆满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殡葬改革有序开展,新殡仪馆选址工作已纳入县委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文件7个。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408 人次,办理婚姻登记8100对。 六是合力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全年对所属5个支部开展了3次督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累计1658人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定力和工作干劲,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民政部门的新变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岳阳县民政局基本支出共计788.04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484.21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3.8267万元。全局系统“三公经费”支出26.78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336万元。年初我局制定了《岳阳县民政局2017年经济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制订了各部门的经费预算,既明确了各二级机构非税收入任务,又提出了各部门开支经费基数及“三公经费”控制标准。 (二)专项支出 1、2017年我局项目支出12124.2525万元,其中:退役安置206.726万元、儿童福利216万元、老年福利20.9万元、流浪人员救助83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828.84万元、抚恤事业费3945.7314万元、自然灾害1179.4992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4063.121万元、城乡医疗1172.3709万元、民政管理事务408.064万元。(归集上缴1.0872万元)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要求,采取机关各股室分工、合作的办法,对有关专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规定,我局从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安排、资金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订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申请、安排、拨付、审批、监管等多方面进行管理,以确保项目资金在健全、有序的管理制度下运行。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在账务管理上,按项目单独设立专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时,全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全部采用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在专项款拨付上,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有关财纪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内容开支各项费用,随时掌握资金动态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预算合理控制开支额度,使项目专项资金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地使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县财发〔2014〕27号),《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县财发〔2014〕26号),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由于办公楼维修、职工车旅费和奖金等支出,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全年全系统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实际支出为2454.1万元,而县财政预算拨款只有2233.1万元,存在资金缺口221万元。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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