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6-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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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发〔201643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审计局

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控规范》)发布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均衡等问题。为全面推进《单位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力度,抓好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制,协同推进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工作沟通与信息共享。县财政局为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内部控制建设规划、实施、指导、协调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县审计局为审计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县级预算单位和各乡镇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将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明确内控工作职能部门或工作牵头部门,配备充实人员力量,对照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进程。

二、突出重点,全面实施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内控规范》的要求,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业务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建设、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重点突破。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要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部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开展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使内控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解决重点问题的同时要实现经济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全员、全过程覆盖。

三、制定方案,按时完成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表。对已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尚未建立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率先抓好自身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内控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四、加强评估,强化监督

开展自我评价和绩效评估,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1.建立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漏洞并加以解决、控制,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相结合,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内部公开。

2.纳入-度绩效评估和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直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的绩效评估范围。同时,内部控制建设还将逐步纳入政府部门法制建设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3.强化外部监督。财政部门将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既对单位内部控制实行专项检查,又结合常工作开展检查,充分利用单位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提高财务管理和审计的效率及效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和专业审计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重要依据。

 

附件:财政部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审计局

                              2016 -9 -26    

 

 

 

 

 

 

 

 

 

 

 

 

 

 

 

 

 

 

 

 

 

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6 -9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