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财函〔2020〕99号 签发人:刘卫兵
关于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推广实施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其他采购实体和各乡镇:
为深化预算支出管理,探索破解小额支出管理难题,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效能,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财政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省财政厅《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关于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实施的通知》(湘财购函〔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加快我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县主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由县财政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直接使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和运营服务商政采云公司提供的平台,组织协调各类供应商、采购人入驻平台,完善制度,在9月底前完成电子卖场建设工作和货物类政府采购事务交易,以后按上级要求逐步完成服务和工程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建设完成我县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体系。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筹备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向有关领导汇报。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一组织全县(包含乡镇)相关工作的部署,统一组织全县(包含乡镇)采购专管人员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以及实施部署等相关文件和精神,做好实施的相关准备。
(2)平台协商。县财政局与政采云公司谈判,签订电子卖场服务合同。
(3)宣传发动。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参与编制《鼓励采购本地区工业优秀产品推荐目录》,动员本地供应商积极加入、注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引导协助本地优质产品进入两型产品(资源型,环保型)并进入电子卖场推广本地优质产品。
(4)采购人数据采集。由县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落实,搜集采购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预算代码、账号等信息,完成采购人机构信息开通并生成相应账号,做好进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前期工作。各预算单位在8月15日前将《岳阳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报县财政局采购股。
2.第二阶段:上线准备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区划数据上线。由县财政局统筹,政采云公司配合,做好上线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区划配置初始化、排定培训计划和后续服务保障。各预算单位、各乡镇根据要求,完善采购人基础信息。
(2)相关人员培训。各预算单位、各乡镇必须强化采购经办人员的培训。电子卖场培训工作可采用远程培训方式,对各级采购人的上线操作进行在线及视频培训,其中政采云公司负责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包括线上培训手册、视频教材等)。
(3)发动供应商入驻。为了确保由集采目录内自行采购向电子卖场采购平稳过渡,各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要利用现有采购业务联系、行业管理联系等便利条件,积极宣传发动、联系指导本地供应商加入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内供应商根据要求开设银行账户增信,申报商品信息,经政采云公司审核后入驻平台。县内金融机构要及时为县内供应商提供增信服务。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上线测试。9月25日前完成上线前全部准备工作并上线测试,确保30日之前上线。
3.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9月30日-12月30日)。
完成全县所有单位以及各乡镇的部署实施,并制定相关文件和财务管理办法。开通时间:9月30日起我县开通电子卖场。电子卖场启用后,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原定点采购和集采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自行采购停止执行。单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按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在试运行阶段,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审核同意,部分货物、服务和工程可以暂时采用线下采购。
4.第四阶段:运行阶段(2021年元月1日以后)。
从2021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正式运行后,我县政府采购目录内支出管理和财政资金的拨付将全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各单位、各乡镇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限额标准以上实行集中采购。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单位财务不得报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工作落实。各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实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2.加强宣传发动。各预算单位及各乡镇,要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本地供应商积极加入、注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3.加强沟通协调。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要加强与县财政局及运营商的联系与沟通,对在电子卖场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以便平台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县财政局联系人:罗小明,联系电话:7648051。
4.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凡因工作不扎实、宣传不到位,造成本地供应商不能及时入驻电子卖场引起不良社会反映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开通我县电子卖场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将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采购人进入电子卖场执行情况和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未按规定进入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以及电子卖场出现的违规交易行为,依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予以通报。
附件:岳阳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岳阳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
||||||||||
岳阳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预算编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归口业务股室 |
本单位机构管理员情况 |
备 注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该手机号码为预算单位机构管理员登录电子卖场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