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于1990-设立,在岳阳县辖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积极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辖内金融稳定。支行现有在职员工16人,其中行领导4人。内设办公室、会计国库发行股、货币信贷股等三个股室。近-来,在支行各届党组班子的正确领导下, 岳阳县支行始终坚持以进为先、开拓创新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实际,积极探索符合 岳阳县经济金融特点和规律的发展思路,通过创建金融安全和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开创了 岳阳县金融工作的新局面,也实现了 岳阳县支行跨越性发展,支行先后获得了总行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岳阳中支金融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目前,支行在现任党组班子的带领下, 各项工作不断开拓新局面。
机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承担辖区内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等职责。
股室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7624537
货币信贷股 7620576
会计国库发行股 762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