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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借贷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
来源:县人民银行   2017-0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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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和岳阳县文明办《岳阳县诚信经营“红黑榜”发布制度》要求,为引导公民树立诚实守信意识,提升社会信用观念,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岳阳县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岳阳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岳阳县借贷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

一、发布原则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循序渐进,先试点再稳步推进的原则;二是坚持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发布对象

岳阳县辖区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组)、企业、自然人。

三、发布条件

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进行企业、农户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居委会)、信用村(组)、信贷诚信企业、信用户的创建活动,并定期进行评选,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一)“红榜”名单评选条件。

1、信用乡镇

1乡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一名党委成员或副乡(镇)长分管。把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程,并制订了创建工作规划。

2乡镇党政干部帮助农村信用社组织支农资金,辖内单位、企业90%以上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3当地农村信用社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100%,党政部门组织有关方面力量落实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

4农村信用社对辖区内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信用评定面达到80%以上,且农户信用等级为较好和优秀的要达到80%以上。

2、信用村(组)

1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支部书记或村长主动抓信用建设,村支部或村委会积极组织创建活动有成效。

2村、组干部帮助农村信用社组织支农资金,大部分农户将闲散资金主动存入农村信用社。

3全村无拖欠贷款农户占贷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当地农村信用社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100%;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悬空或逃废债行为,制定了旧贷分期还款计划,并有还贷还息的实际行动,村干部无拖欠贷款行为。

4农村信用社对辖内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信用评定面要达到80%以上,且农户信用等级为较好和优秀的要达到80%以上。

3、信用社区(居委会)

信用社区(居委会)的评比条件比照信用村组条件执行。

4、信贷诚信农户

1支持创建工作。农户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及创建工作中出现矛盾时要积极协助,化解矛盾。

2组织资金有力。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为农村信用社积极组织支农资金。

3履行借贷合同,信用度高。农户无拖欠贷款本息行为,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到期还款率达100%,信用等级评定为优秀。

5、信贷诚信企业

1信用记录良好,信用程度高,不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利息。

2与信贷单位联系密切,及时报告企业方面信息。

3不拖欠工商费、税费,工商、税务-检及时并合格。

4积极参加-度信贷诚信企业的评比授牌工作。

(二)“黑榜”名单条件:

借贷信用“黑榜”主要公布恶意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恶意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本息的企业和个人,凡有恶意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恶意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本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核实,均可上借贷信用“黑榜”。

四、发布方式

1、“红榜”名单发布。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居委会)、信用村(组)、信贷诚信企业、信用户评选完成后,由商务局金融办进行发布,可以文件形式也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2、“黑榜”名单发布。“黑榜”名单由各金融机构核实上报商务局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由商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会同县纪委,报请政府批准后进行发布,可以电视台暴光或者按照相关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推进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化建设,积极落实各项发布工作。

2.注重沟通,认真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认真配合做好相关事项和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及安排。

3.及时总结,加强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跟进落实,按时保质将诚信“红黑榜”信息报人民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定期更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