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东洞庭湖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18-08-07 09:30
浏览量:1 | | | |

关于开展整治东洞庭湖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各渔政站队:

违规渔具渔法,是破坏渔业生态的不法手段,必须加以严格清缴整治。局党组研究,对东洞庭湖的一切违规渔具进行专项治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违规渔具领导小组,由李海波任组长、李文芳、李锋、阮振国、杨利文、何辉、陈三星任副组长,各渔政站队长、法规、股长、督查办主任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清理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整治目标

对东洞庭湖所有违规渔具渔法进行全面整治,所有违规渔具进行全面收缴。

三、整治时间

从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

四、整治方式

1、强化宣传。各站队要积极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发渔民手机信息,召开会议,全方位宣传有关政策,营造家喻户晓的宣传教育氛围。

2、强化巡查。落实领导带班巡查,突出重点水域、交介水域的巡查力度,实行巡查无空挡,巡查全覆盖,以巡查促监管,以巡查严打击。

3、强化清理。

①禁渔期的清理(3月1日-6月30日)。主要突出渔船清理,水下业次清理,要求每月各站队对所辖水域组织1-2次清理,对所有渔船要进港,所有水下业次全面收缴,对违禁捕捞人员从严打击,确保禁渔实效。

②开湖后的清理(2018年7月1日-2019年2月30日)。主要突出“迷魂阵”、电捕鱼、矮围、网围捕捞、底拖网、螺蛳捕捞等清理,突出所有违规捕捞设备的清理。要求每月各站队组织1-2次清理,对“迷魂阵”要拔除,对电捕设备要收缴,对矮围进行监控,对其他所有违法捕捞予以严厉打击。

五、整治要求

1、每次清理要做到有组织、有预案、有效果、有考核。

2、服从指挥,相互协调,令行禁止,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要从严追责。

3、强化督查。每次清理局要加强全过程督查,确保清理实效。

4、加强保障。对局组织的每次大型清理,局要在后勤保障上提供强力支撑,确保清理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