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地责任落实(10分)
(一)组织领导(3分)
1.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十年禁渔”领导小组。2.建立工作专班。3.细化制定禁渔实施方案。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李钰婷负责,姜宇协助。①包括起草相关文件,制定细化方案。②领导小组和专班文件以相应层级下发文件。③禁渔实施方案制定交由唐卫平主任审定,由张文毅县长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由相关层级下发实施方案。
完成时间:3月底完成。
(二)目标管理(5分)
1.把禁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把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以上工作由李锋同志牵头,李钰婷负责,姜宇协助,把考核相关内容送县绩效办、县水利局,交由县绩效办、水利局整合后下文。
完成时间:3月底完成。
(三)统筹调度。(2分)
按省级工作专班要求及时调度报送长江禁捕工作安置保障、执法监管、工作动态、信访处置等数据或工作情况。
以上工作由李锋局长牵头,李钰婷负责,姜宇、杨湘波、赵佳配合。
1.禁捕工作安置保障调度。何辉同志牵头,杨湘波负责,陶韬配合。2.执法监管工作调度。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3.工作动态资料收集。李锋同志牵头,李钰婷负责。4.信访处置工作调度。杨利文同志牵头,姜宇负责。
完成时间:全年
二、执法能力建设(18分)
(一)队伍建设(5分)
1.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执法建设标准,渔政执法队伍满足禁捕工作需要。
2.组织开展渔政执法队伍业务轮训。此项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①由赵佳负责,欧阳艳协助出台执法队伍轮训方案。全年开展大副、水手、机手、安全员及法律、法规培训活动5次以上。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的组织轮训活动,并积极争先创优。
3.组建规模合适的协助巡护队伍,且管理规范。
以上工作由李锋同志牵头,欧阳艳负责,陶韬协助。①渔政局全体工作人员三定明确,中队管理规范,出台中队管理办法。②组建全县协巡员队伍,主要从退捕渔民中产生,出台协巡员管理办法。形成网格化管理中协巡员的定岗、定责及相关要求。
(二)装备建设(8分)
1.实施智慧渔政建设,做到全覆盖、全天候、全流程,精准识别。2.执法船艇、车辆等装备满足基本要求。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由龙湘平负责出台智慧渔政及船艇采购实施方案。在对照沅江智慧渔政的基础上,按相关程序确定合适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开发具有岳阳县特色的软件系统和建设标准,和市基地相融通,打造全国最高标准渔政执法基地。
完成时间:①十月底智慧渔政建设全面完成,并争取农业部、省、市相关领导重视,以典型经验作专门推介。②船艇采购在2023年2月全部完成。以上工作必须加快推进,有时间表、有任务清单、有责任人。
(三)执法保障(5分)
①执法经费有保障。②落实有奖举报制度。③落实执法人员值勤补贴制度。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李斌玮、童陈程配合完成。A.收集整理渔政局预决算相关资料,在中队管理办法中明确执法经费的具体使用制度(伙食、装备、油料、巡查车费等明确到各中队)。B.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姜宇配合,并由各中队张贴宣传。C.值勤补贴制度出台,并报县主要领导批准。
完成时间:3月底完成。
三、非法捕捞整治(28分)
(一)执法监管(8分)
1.制定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组织开展集中、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各中队协助。①出台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包括规范垂钓、“三无”船舶,枯(涨)水季节、市场监管打击及繁殖期等各种专项行动方案)。②出台东洞庭湖联合执法签约仪式方案,邀请相关县、市、区、渔政、公安等部门参与,并定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联合执法联系会议制度,巡航检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协同办案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完成时间:3月底。
(二)日常执法监管(10分)
1.建立日常巡查制度。2.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3.按时处理、办结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和部际、省级工作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由赵佳负责,由督查室易江舜不定期督查制度落实。
完成时间:3月底。
(三)加强船舶管理,消除非法捕捞隐患(6分)
1.集中打击整治禁捕水域“三无”船舶涉渔行为。2.对留用船舶进行登记备案、统一标识管理,签订禁捕承诺书。3.开展商船携带网具渔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以上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各中队配合执行。
完成时间:第1-2项3月份完成。第3项参照全年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四)休闲垂钓管理(4分)
1.严格落实省人大决定关于垂钓管理的要求,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2.制定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垂钓专项行动。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落实。
完成时间:参照全年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四、市场监管情况(6分)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2。依法依职查处销售、加工、采购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未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的非法水产品,有效防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并根据实际予以奖励。建立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网络品平台管理制度。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①由赵佳负责,联合市场部门制定各种制度和整治方案。②由渔政联合市场部门不定期开展各种检查和打击行动。③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并根据实际予以奖励。
完成时间:第①项、第③工作3月底以前完成。第②项工作参照全年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五、建立长效机制(9分)
(一)网格化管理(3分)
1.将禁捕网格划分和监管责任等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公开公布;2.制定考核管理方案,明确网格职责任务;3、网格制度规范、运转正常且发挥作用。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龙湘平负责,赵佳协助。①建立“网格长+执法人员+警长+护渔员”模式,把工作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并公开公布。(包括新墙河流域)。②制定考核管理方案,明确网格职责任务。
完成时间:3月底以前。
(二)行刑衔接(3分)
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高效处置违法行为。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3月底以前完成。
(三)联合执法(3分)
签署相邻市县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包括公安、渔政、市场等职能部门)。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3月底以前完成。
六、水生生物保护(5分)
(一)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1分)
建立禁捕效果评估制度,自行或委托开展辖区内渔业资源监测工作。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陶韬负责。1.建立制度。2.建议委托省水科所或省农大专家对渔业资源进行监测、签订协议,最少开展两次以上监测工作。必须有数据分析及监测报告。
(二)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规范增殖放
流行为(1分)
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各中队配合。①制定保护和增殖放流计划。②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③定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完成时间:6月份以前。
(三)加强专项(特许)捕捞管理(1分)
加强专项(特许)捕捞管理,未发生违规行为。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
(四)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及补偿修复等情况(2分)
开展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及补偿修复等措施。以上工作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
七、渔民安置保障(10分)
(一)就业帮扶(6分)
1.建立动态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对象动态台账;2.开展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落实退捕渔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3.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灵活就业率50%以下。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杨湘波负责,陶韬协助,在3月份完成。
(二)落实应保尽保(3分)
1.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引导退捕渔民按时缴费、长期缴费,持续推进应保尽保。2.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3.对符合养老金领取额条件的,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杨湘波负责,陶韬协助,在3月份完成。
(三)落实低保兜底(1分)
将生活特别困难、患有重大疾病、无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关帮扶政策和社会救助体系。
以上工作由何辉同志牵头,杨湘波负责,陶韬协助,在5月份完成。
七、政策宣传(5分)
1.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种宣传平台宣传禁捕政策,张贴公告,制作宣传单,建立公众号、抖音号。
2.利用各级电视台、报刊、中国渔政、省级禁捕工作动态等多途径、多方式进行政策和业绩宣传。
以上工作由李锋同志牵头,由李钰婷负责,陶韬协助。
完成时间:为每一次调度、每一次行动(活动),每一阶段工作落实后,把握好时效性。讲好渔政故事,传播好正能量。
八、社会稳定情况(9分)
1.信访处置得当(5分)
2.根据要求部署开展“回头看”工作,隐患排查到位(2分)。
3.有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有力(1分)。
4.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1分)。
以上工作由杨利文同志牵头,姜宇负责,关玮协助。①信访系统、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回复及时,处置得当。②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隐患。③制定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映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回应,稳妥处置,要真重视,要查源头,要堵漏洞。
完成时间:第③项3月份以前,第①②④项全年。
九、单独加分项
1.渔民驿站建设。2.执法基地建设。3.查办具有开创性的案例。4.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第①项由何辉同志牵头,周界武负责,姜宇协助。前往湖北宜昌渔民驿站参观见学,10月份前全面完成渔民驿站建设。
第②项由何辉同志牵头,龙湘平负责,陶韬协助。
第③项由李海波同志牵头,赵佳负责,各中队协助。
第④项由姜宇同志负责,李钰婷、陶韬协助。
完成时间:全年。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邹飞跃同志任组长,李海波同志任副组长,李锋、杨智、杨利文、何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钰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陶韬、易江舜同志任副主任。
2.严格督查问责。由局督查室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各个时间节点对工作的推进进行全面督查,每月对完成任务情况形成督查意见交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