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直单位、各涉湖乡镇:
《岳阳县2022年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工作方案》
已经过中共岳阳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 1 -
岳阳县2022年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守护好一江碧水"总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湖南省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细则》考评细则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目标任务,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第一组长: 肖湘晖 县委书记
组 长: 吴光文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文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唐卫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任新庆 县东管办主任
李月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飞跃 县渔政局局长
汪 辉 县财政局局长
高兴球 县人社局局长
袁干保 县民政局局长
姚正大 县住建局局长
李 林 县教体局局长
李凌峰 县医保局局长
刘三军 县信访局局长
任伟平 县交通局局长
刘 遂 县市场局局长
吴红兵 县苇业公司总经理
刘满荣 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钟仁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海苗 县荣家湾镇党委书记
周 兵 麻塘办事处书记
刘 潇 中洲乡党委书记
彭 华 新墙镇党委书记
刘 伟 美口镇党委书记
梁忆仲 新开镇党委书记
王 勇 杨林街镇党委书记
汤少文 公田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飞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海波、李锋、杨智、杨利文、何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目标
确保获得"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长江禁捕工作奖。
四、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阶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由县渔政局对照《湖南省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细则(2022年度修改建议稿)》考评细则,按责任划分、阶段安排,协调各县直单位、属地乡镇收集相关资料。
(二)集中研讨阶段(2022年10月).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定期调度长江禁捕工作安置保障、执法监管、工作动态、信访处置等工作情况,集中研讨落实禁捕退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三)整理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由县渔政局按时将迎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装订成册,并及时报送省、市相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县直部门、属地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作,相互配合支持,实行整体联动。要严格对照考评细则的任务分工,提前谋划,狠抓落实。严禁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不配合不作为,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履职尽责。 各县直部门、属地乡镇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细则(2022年度修改建议稿)》,明确单位内部责任分工,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对照任务事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强化督查考核。 各县直部门、属地乡镇要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县禁捕退捕办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的部门单位和属地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畏难、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属地乡镇,将在年终综合绩效考评时进行扣分。
附件: 湖南省长江禁捕工作督查激励考评细则
─5─
附件
湖 南 省 长 江 禁 捕 工 作 督 查 激 励 考 评 细 则
序号 |
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属地 鉴集 (io 分 ) |
10 |
组织领导 (3分) |
(1)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的十年禁渔领导小组;(2)工作专班 运转高效顺畅;(3)细化制定禁渔实 施方案。 |
每项1分,共3分;每 项细则落实不到位各扣 1分,未开展不得分, |
1、出台调整领导 小组(工作专班) 等相关文件。2、出 台禁渔实施方案。 |
※县委办、渔 政局 |
查阅相关 文件、会议 纪要 |
|
目标管理 (5分) |
(1)把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 核体系;(2)把禁捕工作纳入河(湖) 长制考核体系;(3)把禁捕工作纳入 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
( 1 ) ( 2 ) 项 各 2 分 , (3)1分;每项细则落 实不到位各扣1分,未 开展不得分 |
1、绩效考核文件。 2、河长制文件。 3、乡村振兴考核文 件 。 |
县委绩效办、 河长办、乡村 振兴局 |
查阅相关 文件、会议 纪要 |
|||
统等调度 (2分) |
按省级工作专班要求及时调度报送长 江禁捕工作安置保障、执法监管、工作 动态、信访处置等数据或工作情况。 |
该项2分,未及时或未 按要求报送每次扣0.1 分,未报送扣0.2分。 |
相关台账 |
渔政局 |
查阅调度 报送台帐 资 料 。 |
|||
2 |
执法 能力 建设 (18 分 ) |
18 |
队伍建设 (5分) |
(1)按照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建设标 准,渔政执法队伍满足禁捕工作需要; (2)组织开展渔政执法队伍业务轮训; (3)组建规模合适的协助巡护队伍, 目管理规范。 |
(1)(2)(3)项分别 为2、1、2分,共5分; 每项细则落实不到位各 扣1分,未建立不得分。 |
1.三定花名册。 2、轮训方案、会议 记录、照片。 3、协巡员招聘文件 及资料、花名册、 管理办法。 |
※渔政局、畜 牧水产服务中 心、各属地乡 镇 |
查阅相关 文件、会议 纪要 |
装备建设 ( 8 分 ) |
(1)智慧渔政系统运行规范高效,做 到全覆盖、全天候、全流程、精准识别, 网格化管理体系与视频监控融合;(2) 执法船艇、车辆等装备满足基本需求。 |
(1)项6分,每项细则落 实不到位各扣2分,未建 立不得分;(2)项2分, 落实不到位扣1分; |
1、智慧渔政建设相 关 资 料 。 2、船艇照片及介 绍 。 |
※渔政局、财 政局、畜牧水 产服务中心 |
查阅资料 |
序号 |
誓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执法保障 (5分) |
(1)执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或有专项 支出;(2)落实有奖举报制度;(3) 落实执法人员值勤津补贴制度。 |
(1)(2)(3)项分别 为2、1、2分,共5分; 每项细则落实不到位各 扣1分,未建立不得分。 |
1、经费保障相关文 件 。 2、有奖举报制度、 台账及公示照片。 3、值勤津补贴制度 及发放明细。 |
渔政局、财政 局畜牧水产服 务中心 |
查阅资料 |
|||
3 |
(28 分 ) |
8 |
执法监管 (8分) |
(1)制定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 组织开展集中、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
( 1 ) 每 项 2 分 , 共 4 分,未制定或未开展不 得分;(2)开展执法行 动不少于150天得4分, 每少10天扣1分,最多 扣 4 分 。 |
各专项行动方案、 各联合执法行动照 片、宣传报道。 |
※东管办、渔 政局、市场局、 公安局、各属 地乡镇 |
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 及执法台 账 |
1o |
日常执法监 管(10分) |
(1)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完善巡查日 志;(2)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及时响应出动;(3)按时处理、办结 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和部际、省 级工作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 |
( 1 ) 每 项 2 分 , 共 6 分;每项细则落实到位 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 (2)开展日常巡查不少 于300天得4分,每少 10天扣1分,最多扣4 分 。 |
1、日常巡查制度、 日 志 。 2、24小时值班制 度 。 3、及时组织力量, 按要求办结。 |
※东管办、渔 政局、各属地 乡镇 |
查阅文件 及巡查台 账 |
||
6 |
加强船舶管 理,消除非 法捕捞隐 患。(6分) |
(1)集中打击整治禁捕水域"三无" 船舶涉渔行为。(2)对留用船舶进行 登记备案、统一标识管理,签订禁捕承 诺书。(3)开展商船携带网具渔具专 项打击整治行动。 |
每项2分,共6分;细 则落实不到位扣2分, 未开展不得分。 |
l、"三无船舶"打 击整治方案。 2、留用船舶台账 照 片 。 3、整治商船携带网 具通具专项打击整治 行动方案及资料。 |
※交通局、渔 政局、畜牧水 产服务中心、 各属地乡镇 |
现在调查、 查阅资料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4 |
休闲垂钓管 理(4分) |
(1)严格落实省人大决定关于垂钓管 理的要求,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 (2)制定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并组织开 展打击非法垂钓专项行动。 |
每 项 2 分 , 共 4 分 ; 每 项细则落实不到位各扣 1分,未开展不得分。 |
整治违规垂钓行动 方案、违规垂钓案 卷、相关资料。 |
※东管办、渔 政局、各属地 乡镇 |
查阅资料 |
||
4 |
荒 (6 分 ) |
6 |
规范市场行 为(6分) |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打击市 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 行动。(2)依法依职责查处销售、加 工、采购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未 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的非法水产品,有效 防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3)畅通 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 相关违法线索,并根据实际予以奖励。 |
每项2分,共6分;每 项细则落实不到位、或 未制定实施方案,扣2 分;未开展不得分。 |
1、专项行动整治 方案、市场进货台 账、相关照片。 2、市场局有奖举 报制度、渠道、举 报记录。 |
※市场局、渔 政局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5 |
蓝 (9 分 ) |
3 |
网格化管理 (3分) |
(1)将禁捕网格划分和监管责任等情 况通过适当形式公开公布:(2)制订 考核管理方案,明确网格职责任务;(3) 网格制度规范、运转正常且发挥作用。 |
每项1分,共3分。 |
1、网格化责任单 位阵地建设。 2、工作专班,并有 效 运 转 。 3、责任范围明确。 4、考核办法健全。 |
县渔政、畜牧 水产服务中 心、各属地乡 镇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2 |
行刑衔接 (2分) |
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准确认定犯罪事 实,依法高效处置违法行为。 |
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得 1分;建立行刑衔接机 制且运行良好,得2分; 未建立不得分。 |
与公安行刑衔接机 制 。 |
渔政局、公安 局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
3 |
联合执法 (3分) |
签署相邻市县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开展 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建立部门联合 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
有交界水域未签订交界 水域共管协议扣1分, 未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 制扣1分,未开展执法 行动扣1分。 |
1.签订协议 2、形成机制。 3、开展专项行动。 |
渔政局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序号 |
禁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6 |
生物护 水生保 |
5 |
开展水生生 物资源监测 工作(1分) |
配合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体系做好资 源监测、禁捕效果评估等工作,加强监 管 , |
未有效配合监管不得 分 , |
开展水生生物资源 监测2次以上。 |
渔政局 |
|
开展珍贵、 濒危水生野 生动植物保 护,规范增 殖放流行为 (1分) |
制定护渔计划,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 生动植物保护行动,编制增殖放流规划 或年度实施方案,按规划或方案实施增 殖放流。 |
未制定保护和增殖放流 计划扣0.5分,未按规 定开展保护行动或增殖 流放不规范扣0.5分。 |
1、制定护渔计划。 开展保护行动。 2、规范增殖放流。 |
渔政局 |
||||
加强专项 (特许)捕 捞管理(1 分 ) |
加强专项(特许)捕捞管理,未发生违 规行为。 |
在所属水域特殊捕捞管 理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每 次扣0.5分。 |
严格加强管理。 |
渔政局 |
||||
开展生态损 害赔偿及补 偿修复等情 况。(2分) |
开展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生态 损害赔偿及补偿修复等措施 |
未落实涉渔工作环境影 响评价每例扣0.5分, 生态补偿落实不到位每 例扣0.5分。 |
洞庭湖所有工程项 目开展,必须包含 涉渔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并进行相应 修复补偿。 |
渔政局、 各项工程建设 单位 |
||||
7 |
保障 (10 分 ) |
lo |
就业帮扶(6 分 ) |
(1)建立动态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帮 扶对象动态台账;(2)开展就业帮扶 培训"暖心行动",落实退捕渔民免费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3)有就业意愿 和能力的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动 态清零,灵活就业率50%以下。 |
每 项 2 分 , 共 6 分 ; 每 项细则落实不到位各扣 1分,未开展不得分。 |
1、继续推进安置保障 文件(岳县政办函 (2021)4号)的落实。 2、就业帮扶计划方 案、台账、相关照片。 3、零就业家庭动态清 零情况。 4、养老保险购买台 账,发放情况。 5、退捕渔民养老保 险政策宣传方案等 资 料 。 |
※人社局、渔 政局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落实应保尽 保(3分) |
(1)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 策,优化经办服务,引导退捕渔民按 时缴费、长期缴费,持续推进应保尽保。 (2)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 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给予养 老保险缴费补贴。(3)对符合养老金 领取条件的,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 。 |
每项落实到位得1分, 部分落实得0.5分,未 开展不得分。 |
||||||
落实低保兜 底(1分) |
将生活特别困难、患有重大疾病、无就 业能力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关帮 扶政策和社会救助体系。 |
未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退 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关 帮扶政策和社会救助体 系不得分。 |
特困救助方案、台 账、相关照片。 |
民政局 |
||||
8 |
装 (5 分 ) |
5 |
积极宣传引 导,营造良 好氛围。(6 分 ) |
(1)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种宣 传平台宣传禁捕政策;(2)设置渔民 服务中心,解读禁捕相关政策措施; |
(1)在中央或省级媒体 平台开展禁捕宣传,每 篇(次)得0.5分,同一 内容不重复计分,最多 得2.5分。(2)工作动 态被《长江禁捕退捕工 作简报》选用1次,得 0.5分;最多得2.5分。 |
收集宣传资料 |
※宣传部、渔 政局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9 |
哉 情况 (9 分 ) |
9 |
健全风险隐 患排查机 制,有效防 范群体性或 极端事件 |
(1)信访处置得当(5分);(2)根 据要求部署开展"回头看"工作,隐患 排查到位(2分);(3)有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有力(1分);(4)积极营造 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 控 ( 1 分 ) ) |
到部际专班信访的,每 1次扣0.1分,到省工 作专班信访的,2次以 ,每增加1次扣0.1 分;对部省专班反馈的 信 访 问 题 解 决 率 为 100%的得2分;解决次 |
信访处置方案、应 急预案、信访处理 台账,网络舆情管 理 好 。 |
渔政局、信访 局、宣传部 |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评价依据 |
数每少1次,扣0.5分, 最多扣3分;信访问题 未得到有效解决,出现 重复信访来电情况,扣 0.5分 |
||||||||
1o |
况 |
加分项 |
禁捕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领导肯定。 |
受到中央领导肯定,每 例 ( 件 ) 加 3 分 ; 受 到 省级领导肯定,每例 (件)加2分;承办省 级以上会议加2分,在 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经 验介绍的,每次加1分, 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 |
收集相关资料 |
渔政局 |
查看资料 |
|
减分项 |
禁捕工作受到省部级领导负面批示。 |
每 例 ( 件 ) 扣 3 分 , 同 一内容不重复扣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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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到省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性负面舆情事件;发 生部级重点挂牌督办案件。 |
每 例 ( 件 ) 扣 2 分 , 同 一内容不重复扣分。 |
查看台账 |
||||||
中国渔政举报平台非法捕捞举报数量较多。 |
3件以上,每增加1件 扣0.1分。 |
查看中国 渔政平台 数据 |
||||||
11 |
否决项 |
禁捕工作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负面批示;发生到京 群体性事件;禁捕退捕资金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渔政执法人员或协助巡护人员发生与禁捕工作相关 的刑事案件。 |
一票否决 |
|||||
总分 |
备注: ※标记为牵头单位。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