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关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来源:荣家湾镇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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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201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站所:

现将《城关镇201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中共岳阳县城关镇委员会

                   岳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3-3-10

 


 

岳阳县城关镇二○一三-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确保镇党委、政府提出的“保先进,创模范”总目标的实现,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全镇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兑现“一票否决制”,对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类目标管理,特制订如下考核评估方案: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记分办法

为了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目标任务,提高我镇计划生育水平,增强干部抓计划生育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实行分-考核,奖惩结果纳入-度考核总排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全面完成《城关镇二〇一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所下达的任务,实现“保先进、创模范”。

    三、责任经费

各村(居)委会从转移支付中拿出一万元作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金;计划生育责任金纳入村(居)委会绩效考核,由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按-考核打分发放。

    四、考核办法

实行分-考核制,总分800分,扣完为止。

1)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完成人口计划指标,未达市、县工作目标要求的扣100分。

2)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女组指导员,落实计生工作经费,按要求落实报酬,经费不到位的扣100分。

3)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积极动员育龄群众参加婚育学校学习,宣传品发放不到位扣20分。

4)掌握本村人口及流动人口状况和育龄妇女婚姻、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建立和完善村级台帐,做到“清-结”并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每漏登、漏管一例扣30分;每错登、错报一例扣15分;当-各项数据(新婚、孕妇、出生、死亡、三查、流动人口、措施上报等)在本-及时上报,每补报一例扣10分,对比往-计外出生每多一例扣20分。

5)健全村级计生工作阵地建设,内部设施规范配套,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项目齐全。阵地建设不规范、公开栏目缺项的扣50分。

6)及时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定期开展生殖健康监测服务,组织部署集中服务活动,完成“四大手术”任务,上环欠一例扣10分;女扎欠一例扣20分;引流产欠一例扣20分。做好“三查”工作,督促育龄妇女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并进行随访。“三查”到位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7)每-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检查、分析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审核上报-报告单。每缺一次扣25分。

8)流动人口“三率”到位,流入人口每漏管一例扣30分,资料缺项扣10分,流出人口每漏管一例扣20分,资料缺项扣10分。

9)每-组织一次协会会员骨干、女组指导员业务学习,分析情况、布置任务、指导工作。每缺一次扣10分。

10)教育党员干部,直系亲属模范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党员干部或直系亲属有违法生育的一例扣100分。

11)协助上级部门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配合不到位的每例个案扣50分。

12)引导和帮助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特别要关心和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优惠政策、利益导向未得到落实的每例扣30分。

13)全面负责省、市、县各级考核验收工作,被查出一个(含一个)以上错漏报出生的扣100分,其它项目出现问题每项扣100分。迎省、市、县检未查出人口计划问题,顺利通过检查的分别在-终考核中加单位504030分,财政另奖单位现金400030002000元。

14)认真搞好发证对象的调查工作,如实出示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每错发一例扣50分,出示虚假证明被上级通报一次扣100分,影响-终排名的扣200分。

15)药具发放到人,发放不到位每例扣10分。

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法(百分制)

一、镇直单位

(一)基础工作内容(15分)

1.有主管和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各种资料齐全,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工作规划。(5分)

2.按标准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0分)

(二)人口计划管理内容(60分)

1.无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无错漏报(包括下岗、分流人员、流动人口和单位的挂靠户)。(30分)

2.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率“三查”率达到100%。(25分)

3.对本系统违法生育人员按有关文件督促处罚到位。(5分)

    (三)流动人口管理内容(15分)

    单位必须与出租门面和单位院内租房户的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督促重点服务对象按季度落实“三查”,合同率、持证率、“三查”率达到100%

(四)联系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情况(10分)

协助联系村(居)委会抓好“三查四术”,杜绝计划外出生。

二、综合治理部门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的考核除考核上述内容外(折合50分),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另行考核(记5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基础工作(5分)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领导机构,每-召开一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并进行-度工作总结。

(二)部门职责(45分)

卫生院:

1.在接收孕产妇时,必须查验和登记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对无证对象必须及时通知镇计生办,查验、登记率达100%,按要求将有关信息提交“实时通”系统。

2.严禁为孕产妇做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和非法施行节育手术等违法行为,凡怀孕14周以上妊娠对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查验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引产证明,并进行登记,登记率100%

3.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为计划生育对象出具假手术证明及其它假计划生育证明。配合计生部门认真查处出具假节育手术证明及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

1.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要严格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新生儿上户时,严格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县计生局出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决定书及缴款收据、出生上户证明;迁入(出)本地的已婚育龄妇女和新生儿上户的基本情况,每-用书面形式向镇计生办通报。

2.禁止为育龄人员违规更改出生时间、提供假户口证明、假-龄证明、假身份证明。

3.及时侦破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

民政所:

1.每-从婚姻登记部门将婚姻登记和离婚人员名册报送镇计划生育办。

2.对确因计划生育手术丧失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和城镇居民中的无业人员,予以社会救济;对下岗符合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要优先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费。

3.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在评选文明社区时,征求镇计生办意见,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工商所:

1.在审批或-审营业执照时,必须查验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登记号码,查验率、登记率达到100%。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持无效证明的,不予审批。

2.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计划生育办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镇计划生育办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雇佣人员落实处理措施。

3.监督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制作、发布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

计划生育办:

1.履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工作。

2.依法做好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3.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和做假节育手术等行为。

中心学校:

1.在初中以上学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并列入教学计划(每个学期不少于3课时)。

2.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时,优先考虑独生子女学生。

财政所:

1.严格按有关规定农业人口人平10元、城镇人口人平7元的标准,搞好计划生育经费预算,并按期拨付到位。

2.管理好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

3.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收费项目,监督镇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综合评估方法

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镇计生办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检查和-终检查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评比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一类单位、二类单位、三类单位并对后进村实行“一票否决”。对镇直单位有计划外出生(含两个-度)或查出漏报(含单位门面和机关院内流动人口的计划外出生错漏报)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综合治理部门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镇考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三-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