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2013年村、居委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来源:荣家湾镇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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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2013-村、居委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城关镇2013-村、居委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县城关镇委员会

            岳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3-3-10

 

城关镇2013-村、居委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平安城关”,推进我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管理水平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促进我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二、考核评估对象和主要内容

考核评估对象:全镇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考核评估主要内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巡逻防控及平安创建工作、信访工作、社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由镇绩效考核办和镇综治办负责组织考核评估,平时考核与-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由镇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评估细则(共计800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150分)。

“十无”: 无群体性事件;无非正常上访;无聚众赌博和买码;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新增“法轮功”人员或其它邪教组织,无邪教人员进京赴省到市滋事、聚集练功、插播广播电视、散发反动宣传资料;无非法聚会、集资活动;无新增吸、贩毒人员;无封建迷信活动;无宗族械斗事件。

以上每项计10分,如发生-项事件的单项计0分,并对综治-终考核计一票否决处理。

“五有”: 有综治工作阵地;有人民调解组织;有村级巡防队伍;有治安防控网络;有纠纷调处台帐。

以上-每项计20分。综治基层工作“五有”的单位,为我镇综治工作迎省检、市检、县检作出贡献的镇综治办给予加50分,凡未达到综治基层工作“五有”的单位每项计0分,凡在县级以上暗访督查通报和整治的单位,县通报给予每次50分的扣分,市以上通报给予每次100分扣分,未及时整改的,给予每次200分扣分。

2.巡逻防控及平安创建工作(150分)。

农村打更巡逻工作(50分)。各村要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打更巡逻(农村)工作,由镇综治办负责开展不定期督查,凡查到一次未落实打更巡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扣除单位绩效考评50分。

专业治安巡逻(50分)。各社区配合综治民调工作开展社区专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县、镇督查出现一次组织不力、未到岗到位、巡逻不力的单位的扣除50分,并扣除巡逻队员本-工资100元。

平安创建工作(50分)。各单位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凡被评为县级以上平安单位的给予加100分奖励。

3.社会管理工作(200分)。

“法轮功”人员转化教育工作(20分)。各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在册“法轮功”人员的监控、转化、教育工作,“法轮功”人员彻底转化的给予加分,未转化和出现“法轮功”人员引发的社会政治事件的本项计0分。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20分)。各单位做好辖区内有在册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工作,凡未达到90%的管控指标的单位本项计0分,达到100%动态管控指标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各单位辖区内出现高危人群贩毒情况的,未及时掌握、反映情况和做好监控措施的本项计0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50分)。各单位做好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掌握人员生活动态,及时举报违法犯罪信息,出现重新犯罪和矫正失控的本项计0分。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40分)。各单位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登记、核销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完成下达的登记数量任务,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本项计0分。

预防青少-犯罪和“失意人群”监控管理工作(30分)。各单位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青少-犯罪行为,加强教育、管控、社会保障、就业、心理咨询等社会管理工作。对辖区的“失意人群”要加强监管,密切掌控生活动态,在特别防护期实行24小时监控管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凡发生青少-犯罪和“失意人群”引发的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本项计0分。

⑥铁路联防护路工作(40分)。铁路沿线各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巡查工作,做好特殊群体、家畜等的监管工作,防止涉铁事故的发生。凡发生涉铁事故、恶性涉铁案件的计0分。

4.信访工作(300分)。

①矛盾纠纷排查(50分)。每周向镇综治办及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周报表,出现迟报、漏报、不报等情况,每次扣10分,并扣除个人绩效奖金50元。

②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150分)。及时掌握涉访人员的行踪去向,做到稳控在本地,矛盾不上交,凡到镇里群访,县以上集访、缠访者,依规模情况及影响扣100-150分。

③及时劝访、接访(100分)。出现去县以上上访者,涉访人员所在单位一把手要配合镇综治办及时接访,经费各负担一半,接访不积极,拖处不决,造成负面影响和工作被动的,每次扣100分。

特殊上访事项处理。凡出现群体性(3人以上)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扣除信访工作300分,并对综治信访一票否决;出现个人赴省进京上访的扣除信访工作300分,取消综治信访评优评先资格。

五、考核评估结果确认。

镇综治办根据平时和-终考察的情况,将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先进、一类(合格)、二类(基本合格)、三类(不合格)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五个档次分类排队。其中一票否决的认定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较大的群访集访;赴省进京上访事项;“法轮功”分子进京赴省到市滋事,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治安混乱和治安突出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一律实行 “一票否决”。

六、考核评估结果奖励措施。

对先进的单位给予经济奖励;凡是排在三类及以后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凡是一票否决或连续两-受到“黄牌警告”的村、居委会一把手予以免职,并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联点干部给予相应经济奖励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