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根据县安委办〔2013〕15号《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全镇欢乐、祥和、吉庆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全镇重要节期间的安全有序,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长假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面检查,要以查问题、查隐患为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对安全监管重点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要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三、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部门对辖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一些深层次问题,以及重要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管、农机等职能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尤其是客运安全检查,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超限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对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以及寄宿生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公安、安监、企管环保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易燃易爆等重点管控化学品实施严格管控,对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要升级管理,严格执行对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的实名登记制度,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实施停产(停工)和设备检修、节后复产的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环节。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四是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中秋、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和节假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快速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镇主要领导、假期值班领导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指导险情控制、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论引导等工作。要掌握本镇可调用的重要应急装备、行业专家等应急资源底数,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队伍联动和资源共享,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在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理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现象发生。(镇值班电话:7633929)
岳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九-一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