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城委发〔2015〕17号
中共岳阳县城关镇委员会
岳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2015-度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考 核 办 法
各农业村:
现将《城关镇城关镇2015-度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起实施,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考核评分表、常督查整改表、-考核表、季考核表
中共岳阳县城关镇委员会
岳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5-5-27
中共岳阳县城关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5-5-27 印发
(共印20份)
城关镇2015-度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有效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3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见考核计分表。
三、考核组织
镇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杨盛任政委,镇长刘四兵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张磊任副组长,费三星、李德池、李秀山等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费三星任办公室主任,李德池、李秀山等同志为成员。
四、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安排:常督查经常性开展;-暗访每-一次,不定期进行,不另行通知;季明查每季季末进行,提前通知到各村。
2、参与考核的人员:常督查与-暗访由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牵头负责;季明查由副组长张磊牵头负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上季度排名最后的村支部书记参加。
3、考核的具体办法:
(1)每-考核采取常督查与集中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考核采取集中明查的方式进行。
(2)常督查主要是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第一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不扣分,但未按书面或口头通知整改的,则在-考核中按考核办法扣分,如遇季末的-,则按季考核办法扣分;-考核主要考核村组卫生和村组道路沿线卫生两个方面;季考核主要考核组织管理、村组卫生、村组道路沿线卫生三个方面。
五、计分办法
1、每季度采取百分制考核计分,季度内的前二个-的考核分值各为30分,季度内的末-考核分值为40分;三个-得分相加为季度得分,四个季度得分相加为-终得分。
2、加减分项目及标准:
(1)被市、县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2)在市以上媒体被正面报道且为镇赢得加分的每次加1分,2分封顶;
(3)重大活动时对部分村或部分地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村后未及时整改的每次减2分;
(4)每-和每季度在县级以上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导致镇里被扣分的,所扣分值加倍后扣到相对应的村(该季度我镇在全县排名第一时除外)。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每-开展常督查和暗访,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和通报;每季度开展明查,综合暗访和明查情况,通报考核排名结果,进行大会讲评,兑现奖罚;-度按总分高低排名,并按比例折算绩效分值,对先进村进行表彰。
2、季度考核排名前一、二位的村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位的村处罚5000元;-度总分排名前一、二位的村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位的村处罚10000元 。
3、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及时推进,效果明显,达到县级垃圾分类试点村检查验收标准的,除争取纳入全县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外,镇政府另行奖励1万元。
4、一次季度考核排名在倒数第一的村,其村支部书记在讲评会上作表态性发言;累计两次季度排名在倒数第一的村,对其村支部书记依程序予以停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职务;累计三次季度排名在倒数第一的村,对其村支部书记依程序予以免职,同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工作问责;连续三个-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对其村支部书记依程序予以停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职务;连续六个-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对其村支部书记依程序免职,同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工作问责。
此考核办法自发文之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