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根据《岳阳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 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家风持续改善,以淳朴的社风、民风、家风促进党风、政风不断优化,着力实现镇风文明的根本好转,为推进美丽镇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村纪检队伍、村务监督组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四位一体”基层民主监督约束机制建设为抓手,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针对农村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积极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婚丧负担”减下来。2017-9-底前,公诚村、荣鹿新村建成“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样板村。样板村按照本方案全面实施,其他村应按照本方案建成并推广。到2018-底,群众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新的人情往来习俗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模式在全镇范围全面形成。
三、主要内容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讲话精神,在全镇操办“婚丧喜庆”及其他庆贺事项中坚持“三反对、三倡导”:
(一)反对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
严格控制人情往来标准,亲戚之间的往来礼金不超过200元、其他人员的往来礼金不超过100元。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高价彩礼等奢侈攀比之风,提倡以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新办婚事;反对大操大办宴席、上高档菜肴、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之风,提倡限制桌数、限制人数、限制菜品等方式简办婚事;反对闹婚宴、闹洞房等荒唐低俗行为,提倡以文明健康方式举办婚事。倡导丧事简办。反对求神拜佛、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之风,提倡科学文明治丧;反对丧葬中索要钱物加重负担的行为,提倡节俭互助治丧;反对薄养厚葬行为,提倡简化仪式、缩短时间,控制花圈数量等简办丧事。倡导其他事项不办。反对在操办喜庆事宜中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提倡婚丧事宜之外的乔迁新居、商铺开业、孩子满-、百天、12岁、上学、参军、做寿等其他事项不办酒席或在近亲属中、小范围内俭办聚会。反对大肆挥霍、铺张浪费行为,提倡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二)反对滥建乱葬,倡导集中安葬
加强农村丧葬管理。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乱埋乱葬,提倡火葬或集中土葬等生态殡葬方式;反对建设豪华墓地,提倡建设公益墓地;反对无规划乱葬,提倡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三)反对滥放烟花爆竹、滥用塑料制品,倡导文明环保理念
反对大量燃放鞭炮礼花污染环境等不文明现象,提倡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农村治丧期间不提倡燃放鞭炮,反对祭祖烧纸放炮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6-15-6-底)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荣家湾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德军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荣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廖焱丰,镇人大主席周兵,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邓飞,镇纪委书记曾伟波,镇宣传委员万兴任副组长,镇纪委(监察室)、党政办、党建办、督查办、综治办、环境整治办、扶贫办、五创办财政所、文化站、经管站、社保站、安监站、民政所、城建规划国土环保工作站、卫计办、农推中心、水务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常工作(镇整治办设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刘衍华担任。
2、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场)居委会、镇属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的任务、步骤、要求向群众广泛宣传。镇整治办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对各部门、村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发现的正反典型进行跟踪通报。
3、组织专题学习。6-中旬前,各单位分层面召开村(居)组干部会、支部党员会、村(居)民代表会、户主会,深入学习有关规定要求,提高对规定要求的知晓度,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6-下旬,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签订“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承诺书,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二)整治创建阶段(2017-6-底-9-底)
1、确定村整治工作班子。6-底,公诚村、荣鹿新村作为示范单位向镇党委政府递交创建“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示范村责任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7-上旬,其他村(居)完成整治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在党(总)支部、村(居)委会的领导下,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公道正派、崇尚节俭的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士组成红白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于7-10前,将整治工作班子、理事会成员名单、整治责任状一并报镇整治办备案。
2、制订村规民约。7-中旬,在镇党委、党(总)支部的领导和推动下,各村对照镇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陋习表现,形成陋习清单,并报镇整治办存档。7-下旬前,各单位红白事理事会要结合本单位的陋习清单,通过充分讨论和征求群众意见,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对酒席数量、就餐标准、随礼金额、人员参加范围、用车数量作出上限标准,并将修订后的村规民约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待条件成熟后,按有关规定形成村规民约。各单位在完善村规民约后,要细化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事理事会工作职责,并指导以上组织按照章程规定,对党员群众办理红白事、随礼等事项进行约束,对操办婚丧之外的其他事项、违反殡葬规定的行为予以劝止。
3、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镇整治办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主动受理群众举报。定期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各村每周定期向镇整治办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主要情况即时报送。加大巡查力度,7-下旬前,镇整治办组建5人以上专业巡查队伍,定期巡查。加强制度建设,7-上旬前,各单位要建立村(居)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要建立红白事登记台账,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和“治陋习、树新风”奖惩规定,在一定范围定期通报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工作基础,7-下旬前,镇整治办要指导村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划、选址和申报。为抑制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塑料制品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各村要通过合适的途径在电子炮和宴席瓷质餐茶具的准备上为村民创造便利条件。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7-10--2018-1-)
1、以点带面推动。10-上旬,组织召开全镇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经验材料和工作样板,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各村要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分批次组织到示范村参观学习,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
2、集中整治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针对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工作方案,不断巩固活动成效。各村要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事理事会职能,积极运用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建设成果,不断健全“四位一体”基层民主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效果管用。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针对本行业本系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氛围。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2-)
1、征求群众意见。各地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建立长效机制。对群众意见和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活动从集中开展转化为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实施。陈规陋习具有劣根性、反复性、巩固性。“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下,结合职责要求和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一名村班子成员专抓,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镇纪委(监察室)要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镇党建办负责在“治陋习、树新风”活动中,将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纳入基层党建重要考核内容。镇文化站要将“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作为各类文明评选的重要标准和测评指标,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家规家训、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活动。财政所要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民政所等部门要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建设,并组织开展打击低俗婚丧礼俗、违规殡葬整治行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氛围。环境整治办负责将村规民约建设纳入美丽镇村建设考核内容。经管站负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围绕镇风文明建设履行监管职能。安监站要组织开展打击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城建规划国土环保工作站组织开展殡葬用地清理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整治办工作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谋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创建示范单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领导带头,党员示范。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文件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负有直接责任,纪检委员负有监督责任。各单位公职人员、各党组织党员要带头遵守相关纪律和村规民约,凡有反映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除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外,还将一律追究单位“一把手”领导责任、分管副职直接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镇纪委要指导村纪检委员和村监委会积极履行职责,采取联合办信办案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立案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镇、村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件。
(五)政府鼓励,积极推进
1、在整治期间,对全镇范围内,按要求办理丧事的,每例奖励2000元;办理婚事的,每列奖励500元。
2、镇财政每村下拨5000元的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电子炮、瓷质餐、茶具,提供给各村办理红白事,具体管理办法由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把推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各村、部门绩效考核、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美丽镇村建设等考核范围,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违反村规民约行为的惩诫,镇整治工作队和村红白事理事会对不听劝阻、违规操办的,可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给予依法处理,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农村干部的,从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岳阳县荣家湾镇委员会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