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荣家湾镇政府门户网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单位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有以下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方案、规定、办法等;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文件。
(三) 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文物保护,旅游开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方式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岳阳县荣家湾镇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岳阳县荣家湾镇政府门户网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信息公开查询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s://www.yyx.gov.cn/37584/38154/38157/38161/38236/index.htm(岳阳县荣家湾镇政府门户网),查询点为本单位办公室。
本单位还将采用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
(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车站南路145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邮箱:rjw7633929@163.com;
联系电话:0730-7633929;邮政编码:4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