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新开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新开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结合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开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新开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
孙 肽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毛 鸥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工作,主管财政;
付海霞 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集镇建设、招商、企业;
冯彦平 政协主任 主管政协、统战、分管交通、电力、重点工程协调;
梁拥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分管财贸、电力、金融、清整、办公室、机关;
付水霞 党委委员 主管组织、宣传、老干、工会、青-、妇联;
蔡春华 党委委员 主管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新农村建设、能源;
童卫华 党委委员 主管武装、政法,联系司法、派出、法庭、交警;
喻军辉 副镇长 主管计划生育;
赵玮华 副镇长 借调;
易阳兵 人大副主席 协管人大工作、联系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血防、安全生产、矿石、砂石,协助重点工程、劳动、民政、经管、审计、统计、移民后扶、扶贫;
龚卫华 人大副主席 协管人大工作、主管城建、规划、国土、环保、控建、房产、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