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开镇政府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镇行政审批、“一枚印章管理审批”工作,负责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邓飞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毛爱民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水产、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核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仲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易阳兵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 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城市管理、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负责人:张永胜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司法、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勇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缓财务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所实行县镇共管,所长、总会计的人事关系隶属于县财政局,其余人员人事关系隶属于新开镇,所长、总会计的任免征求新开镇党委政府意见。
负责人:付冬声
二、 新开镇党委、新开镇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办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协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负责人:罗雄关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 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许斌
(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整理、转办等,承担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刘科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周忠良
(五)新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主要职责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授权,以镇政府或委托机关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集中行使城管执法、住房建设、 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 房建设、动物防疫、水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镇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负责人:黄威
三、办公地址:
岳阳县新开镇新开塘社区
四、上下班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7800425
电子邮件:20957371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