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开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开镇   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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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3128

 

关于印发《新开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现将《新开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开镇人民政府 

   0一三-九-二十六

 

 

新开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县政府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开镇第三次全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毛鸥为组长,人大副主席易阳兵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统计站、财政所、工商所、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翠玲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查的常组织、协调、督查及业务指导,各村普查员各自负责本村的经济普查工作,各村村主任、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在镇统一部署下积极稳步地推进全线普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全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全镇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镇各类行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我镇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及时间

普查对象: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12-31,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度资料。

(三)、普查范围和责任的划分

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镇工商所、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镇纪委负责查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新开村与新开居委会负责新开集镇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各村普查员负责各村的普查工作;其余中小企业在属地普查登记。

(四)、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这次经济普查总体要求是分3-完成(2013-到2015-),按9大程序,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个阶段为普查准备阶段,时间为2013-12-31以前。这个阶段是整个普查的关键,也是普查成功的基础。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为:9-底以前,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开展动员部署,签订责任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实施单位核查和普查对象基础工作整顿,对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核查确认,并形成全镇经济普查单位底册。10-份,开始分专业组织普查登记培训,完成各种所需物资准备。10-7前,将摸底表交镇统计站。12-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处理技术准备。

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时间为2014-1-至12-。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协同配合和工作质量要求最高的时期。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为:1-至3-,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普查登记和复查工作。4-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检查和验收。4-至6-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4-至7-,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6-至8-,发布普查主要数据。8-至12-,更新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

第三阶段是资料开发、更新维护阶段,时间是2015-1-至12-。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也是整个普查工作取得成果的阶段。主要工作是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和其他应用等。

三、坚持依法普查

坚持事实求是,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凡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及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镇纪委要对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列》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全镇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村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采用路牌、标语、短信等户外宣传的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求500人以下的村必须张贴标语10条以上;500-1000人的村必须张贴标语20条以上;1000人以上的村必须张贴标语30条以上;镇集镇、马店集镇、龙湾集镇、茅栗村必须悬挂横幅1条,张贴标语40条以上。

五、实行奖优罚劣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新开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根据各村各单位普查工作量和工作完成质量来确定,不搞平均分配,实行奖优罚劣。各村必须在 10- 7 之前完成第一轮摸底表填报,在12-20之前完成数据技术准备,2014-3-底之前完成普查对象入户普查登记和复查工作。按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的,在每村按录入信息2/条安排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信息准确率达到95%-98%712表追加普查员奖金0.5/条,711表追加普查员奖金1/条;达到98%(含98%)以上712表追加普查员奖金1/, 711表追加普查员奖金1.5/条;达到100%准确率的,712表追加普查员奖金1.5/条,711表追加普查员奖金2/条,未按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完成普查任务的不发工作奖金,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单位-终绩效考评挂钩,后阶段工作视省、市、县的工作安排确定。

六、加强督促检查

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大,牵涉面广,要求高。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负责,通力协作,普查指导员要分工指导,加强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确保全镇普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