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开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开镇   2016-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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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政〔2016〕126号

 

关于印发《新开镇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现将《新开镇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迅速予以落实。

 

 

 

 

新开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十一-四

 

 

 

新开镇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

工作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镇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岳阳县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更加高效。坚持“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配合、农民群众参与”的运转机制。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原则,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医疗保障项目的政策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开镇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孙肽同志任政委,镇长毛红波同志任组长,付水霞同志任副组长,卫生院、财政所、党政办、民政所、劳动站、扶贫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时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民政所负责城乡五保、优抚和残疾对象身份确认及其参保缴费的资助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扶贫户对象身份确认,财政所负责医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一补助资金渠道,安排管理和经办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工作。劳动站负责档案资料移交接收和信息录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档案信息移交,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

三、参保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氛围,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确保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家户喻晓,应保尽保。

(二)明确筹资政策和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行-缴费制度。2017-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50元(各级财政配套补贴420元,总筹资标准为570元/人)。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界定参保对象。除户籍在本镇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外出务工人员、预计2017-将出生的新生儿,在本镇长期居住(或与本镇通婚)的外地户籍人员。任何人中途不得办理参保或退保手续。

(四)个人缴费优惠补助政策。对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对一、二级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专项经费予以全额资助,三、四级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专项经费资助50%,个人负责5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先由个人全额上缴,待县里政策出台后按标准予以补贴返还。。

(五)参保时间要求。所有对象必须在2016-12-10前由村代收,将参保资金以户为单位交财政所。2016-12-28前劳动站完成数据录入。

四、报销范围、方式与政策(因省里新的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还没有明确,不作宣传)。

五、工作步骤

镇、村两级组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机构,并向社会公布筹资方式、集中筹资时间、所需证件资料、缴费金额等。相关部门必须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以备筹资使用。

1、镇劳动站准备《2017-城乡居民医保变更登记表》和《2017-参保人员名册》;

2、镇民政所准备五保对象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名册;持有1-4级残疾证人员名单。

3、镇扶贫办准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除五保、重点优抚和1-4级残疾对象以外)

4、镇财政所准备收费票据及信用社的专用财政帐号。

(二)集中筹资(2015- 11-1至 12-10)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抓好集中筹资。筹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登记工作。根据参保人员户口册或身份证,认真审核个人信息,以户为单位,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2.及时上缴筹资款。各村要及时将筹资款上缴新开镇财政所基金专户。

3、筹资期间由各村及时将参保人员信息交镇劳动站,并配合劳动站及时录入参保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六、奖惩措施

1.在2016-11-30前按任务数95%缴款的片区发放工作经费0.5元/人,奖金1元/人; 2016-12-10前按任务数95%完成缴款的片区发放工作经费0.5元/人,奖金0.5元/人; 2016-12-20前按任务数95%完成缴款的村发放工作经费0.5元/人。

2.2016-11-30前,完成任务数95%的片区奖励原联村干部500元/人,12-10前95%完成任务的片区奖励联村干部300元/人,12-30仍未完成95%的片区处罚原联村干部200元/人。

3、2016-11-30前全部完成任务(95%)的村奖励村经费2000元,奖励包村干部1000元;12-10前全部完成任务的村奖励村经费1000元,奖励包村干部600元。

4.11-15开始在镇政府电子屏上将缴费进度滚动播出。连续两次排倒数三名的村与包村干部例会说明情况,连续三次倒数三名的村支部书记与包村干部戒免谈话。

5、对完成任务积极,工作进度快的村设置进度奖。前一、二、三名全额完成任务的片区分别奖励600、500、400元;前一、二、三名全额完成任务的村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均限于12-10前)。

6.各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终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12-20前,根据完成比例情况进行排名,完成任务数的计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