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开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开镇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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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

  《新开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方案》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新开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创建成果,为打造“市区后花园”魅力新开提供优良的人居环境保障,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实现常治长效,着重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巩固美丽屋场和精品示范线路,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持续开展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等相关制度,确保重点明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效果明显,形成长治长效、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要求

  (一)保洁机制健全完善。按每500—8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调优配齐保洁员队伍,适当提高待遇和配齐保洁工具,原则上每天定时上路6—8小时;各村理事会机制建立完全,按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村卫生大检查,按每个屋场不少于5张“脏、乱、差”情况填写好本村APP,村委会督促保洁员或农户及时整改,APP统计情况每月上报振兴办;建立保洁员奖优罚劣机制,各村每月各村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对保洁员工作进行奖优罚劣;年度内按照5元/人/月的标准制订本村卫生保洁费收支管理办法,按时完成收缴工作。

  (二)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所在村公路沿线无裸露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靠,无乱搭乱建,无违规建房,无破损广告横幅,无“空心房”和断壁残垣,无污水直排,无农业生产废弃物;垃圾清运及时,沟背箱摆放整齐,无裸露外溢情况;村公共区域无爆竹燃放和秸秆燃烧痕迹;村水域无漂浮物,无污水直排,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三)农户庭院整齐清爽。村理事会每月对本辖区所有农户门前屋后按照“干干净净、规规矩矩、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整治要求开展劝导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综合评比,要求评比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四)垃圾秸秆焚烧坚决杜绝。各村要坚决杜绝焚烧垃圾和秸秆等现象。振兴办不定时开展督查,并在每季度明查暗访中列入扣分项,在平时督查或季度明查暗访中发现垃圾、秸秆焚烧或焚烧痕迹的罚款200元一处;在振兴办未检查督查到的,如有举报者,奖励首个举报者100元(以收到取证照片时间为准),举报电话:13341300220(许)、18974059065(张)。

  (五)垃圾分类扎实有效。各村(居)委会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以精品屋场试点,推行“红黑袋”粗分类,引导群众开展干湿垃圾粗分类,逐步取消屋场勾背箱,采取上门分类收集的方式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最终实现全镇垃圾分类减量模式。镇乡村振兴办根据每个村增加分类屋场给予加分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评选出每季度前三名,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年终综合考核奖第一至三名分别5000元、3000元、2000元。

  (六)农村改厕规范有序。各村按照振兴办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摸排、整改、新建等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农户落实后续管护工作,禁止随意破坏和私自改建厕所;按要求完成镇下达的改厕任务,积极配合镇振兴办完成当年改厕任务。

  (七)乡风文明蔚然成风。鼓励各村开展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开展“群英断是非”和“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各村村规民约制定规范,理事会运转正常;红白喜事无大操大办,无燃放鞭炮现象;村辖区无乱埋乱葬、无新建豪华墓现象。

  三、工作保障

  (一)财政投入。镇党委政府在经费投入上按30元/人/年的标准奖补到村,其中10元作为整治基数到村,10元作为按卫生费收缴比例奖补到村,10元作为乡风文明建设考核到村。镇财政另行配套24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核经费和重点地段、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同时勾背箱维修镇村各负一半,勾背箱更新奖补1000元/个。

  (二)群众自筹。按照5元/人/月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确定保洁费的使用范围、监督机制、公示要求等,促使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保洁习惯和保洁意识,要求按照核定人数收取率和资金总额双达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等比例扣拨。

  (三)村级投入。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投入资金,用于相关工具配备、相关奖惩、建筑垃圾等突发事件处置等,并建立专项台账,镇乡村振兴办视情况奖补。

  四、考核内容

  考核10个村(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一个标准、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每月由振兴办对两个屋场进行专项督查,根据镇考核方案予以计分,同时综合县暗访加减分确定本月最终分数,其中县考核排名前3名的加5分,4-6名扣2分,7名以后扣5分。三个月平均得分为本村季度分数,纳入村级绩效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经济奖惩。 实行每月一奖惩,奖惩结果与当月县级排名相挂钩,全县排名前3名时,只奖不罚,奖励镇前3名的村(居)5000、3000、2000元,排名4-6名时,有奖有罚,奖励镇前3名的村(居)3000、2000、1000元,处罚后3名的3000、2000、1000元;排名7名之后,只罚不奖,处罚后有3名5000、3000、2000元。

  各村(居)在考核中,可按10%、3%、2%比例给予分管干部、理事会和相关保洁员奖励。

  (二)结果运用。每月对倒数第一名进行挂牌督查,连续两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约谈村专干,连续两季度排名最后一名的约谈村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