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开镇2025年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开镇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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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新开镇2025年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25年新开镇早稻集中育秧计划任务表

  附件2:2025年新开镇水稻品种推荐表

  附件3:2025年新开镇安全利用区水稻低镉品种推荐表

  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新开镇2025年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粮食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大力推行“压单扩双”策略,积极扩大双季早稻种植规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县下达我镇的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同时确保交通主干道沿线双季稻全覆盖,推动全镇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经济奖惩,激发种植活力

  面积阶梯考核:整合县奖补资金,集中育秧面积在3亩以下的,给予每亩300元的奖补,助力小规模种植户起步;面积处于3 -10亩(含3亩)区间的,给予900元奖补,以鼓励适度扩大规模;10 - 50亩(含10亩)的,奖补1300元/亩,50亩以上的,奖补1500元每亩。对于小拱棚、钢架大棚机插秧分别按1:3、1:5折算秧田比例。同时明确直播再生稻不做双季稻验收。

  扩面增量考核:对比2024年大户集中育秧面积和村总面积进行考核,大户育秧面积下降的,只发放县级奖补资金,取消镇级奖励资金;村育秧总面积每增加1亩,给予1500元奖励,由村奖励到育秧主体个人;村育秧总面积每减少1亩,给予1000元处罚。

  连片示范考核:重点打造G107线、S308线、湘北大道、龙乌线、大马示范片优质双季稻示范区,对于沿线200米及可视范围成功打造区域,每亩给予50元奖励,示范区未种植双季稻的田块按50元每亩予以经济处罚,奖罚到村。

  设施建设考核:为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对育秧主体在县奖补基础上对新建育秧大棚给予现金奖励。投资10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投资2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此外,对投资建设设施农业的经营主体,积极给予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县级返还的各项规费资金将全额返还给经营主体,降低其运营成本。

  (二)强化品种升级,提升稻米品质

  镉超标区品种管控:在所有镉超标安全利用区,强制推广种植低镉品种。未采用低镉品种的种植主体,取消镇级补贴资格,从源头上保障稻米质量安全。

  统一品牌推广:精心选取1 - 3个优质品种作为全镇示范区统一推广品牌,推行“一村一品”模式,全力打造新开优质米品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加强与粮食收购企业、电商平台的合作,拓宽新开优质米的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政策支持,夯实种植基础

  水利设施优先保障:针对所有早稻种植区域,镇、村两级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优先事项,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确保农田具备完善的灌溉和排水能力,为早稻种植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农业保险全面覆盖:推动所有早稻种植主体双季稻农业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降低种植风险,解除种植户的后顾之忧,稳定双季稻种植生产。

  (四)强化农业废弃物管理,促进绿色发展

  所有经营主体需严格按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规范设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心,由镇回收公司定期上门回收处理。对随意丢弃农业废弃物的经营主体,取消其各项补贴资格,引导经营主体树立环保意识,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与任务分解阶段(2025年2月15日 - 3月5日):各村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及种粮大户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并广泛宣传本工作方案。全面清查本村耕地种植和流转情况,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将早稻集中育秧任务精准分解到片、组、户及具体田块,明确育秧主体和订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人。

  (二)秧田准备阶段(2025年3月6日 - 3月25日):各村全面开展工作调度,组织力量确保秧田全部按时完成翻耕,为早稻育秧提供良好的土壤条件。

  (三)育秧摸底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早稻秧田种谷下泥,对早稻集中育秧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形成规范的电子表格后及时上报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秧田面积核查阶段(2025年4月1日 - 4月10日初):3月底前,各村自行测量秧田面积,并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上报初步台账。4月10日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到各村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确保秧田面积数据真实准确。

  (五)大田种植摸底与核查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 - 5月10日):4月30日前,完成对村组农户大田种植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形成电子表格上报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5月10日前完成全镇各村早稻种植面积到户到田块的核查工作,掌握育秧早稻与直播早稻的实际种植情况。

  (六) 数据入库与补贴发放阶段(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镇早稻集中育秧数据入库管理工作,确保早稻育秧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双验收机制

  建立严格的双验收机制,要求所有种植主体育秧面积与双季稻种植面积保持1:16的合理比例。若双季稻种植面积低于育秧面积,育秧面积奖补将参照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执行,确保育秧成果有效转化为实际种植效益。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镇纪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组成联合验收组,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对每一块种植田块进行严格验收。严厉禁止育秧主体虚报面积、拼凑数据套取补贴的行为,严厉打击“育假秧”“假育秧”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育秧主体镇级补贴资格,并取消经营主体各项上级政策申报资格;若村委会参与弄虚作假,取消该村年度绩效先进评选资格,维护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设立有奖举报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