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
来源:筻口镇   2015-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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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简称“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根据《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三公”经费预算单列,推进“三公”支出公开。1、“三公”经费预算单列。“三公”经费预算是部门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确定的定额标准和限额内,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按照统一预算编制表式的要求单独分项列示,能明细到具体项目用途和承担部门的必须按实编制。不得在预算之外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2、“三公”经费总额控制。“三公”经费全-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根据上级要求压缩10%-30%,同时,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分别确定控制总额,人均“三公”经费逐步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作 需要各单位相应编制明细支出计划,建立台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超过总额的单位财会部门不予报支,县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部门决算不予列报。

3、“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在部门预算和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实施“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应控制在序时进度之内,支出内容必须合法,审批程序必须规范,支付方式必须合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结合部门预、决算同时公开,并附有详细说明,今-根据省市要求,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全部开展“三公”支出公开。平时“三公”经费支出按-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单位公开栏内公开,并将公开内容一式两份,报县公开办一份,留存一份)。公开明细到具体项目、部门、车辆和个人,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单独公开。

二、落实“三公”经费节约措施,规范“三公”支出行为。

1、公务用车按照编制购置。车辆统一实行编制管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单车核算,不得专人专车,不得接受企业捐赠,不得借用外单位车辆。

2、公务接待实行双向控制。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实行全-总额控制和单桌金额控制相结合,公务接待(包括招商引资接待)应控制在全-接待费规定总额内,不得突破,超过总额的额部分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等额收缴县财政作为扶贫帮困资金,超标严重的单位全县公开通报,同时县财政不得追加安排各项运行经费。各 单位要制定单桌招待限额,正常公务接待严禁使用高档烟酒,提倡对口接待,控制陪客人数,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提高国库直接支付率,提倡公务灶接待。

3、因公出国严格审批手续。公务出国和公款参观学习应在全-预算和计划之内安排。出国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党员主要领导必须经县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必须经县分管领导审批。不得安排无实质容的参观学习,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外出旅游。

三、开展“三公”经费绩效评价,启动“三公”支出问责

1、实施“三公”支出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评价是检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各单位每-都要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对照计划目标,逐项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同时报送县纪委、财政等部门。县财政部门每-要组织力量选择一定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客观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结果与预期计划的差异,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情况,同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预算安排上,对资金使用效果有差距的,在下-预算中减少安排,差距较大的取消整个项目安排。

2、建立“三公”支出问责机制。县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每-专项审计不少于20个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监察机关也要开展专题监察活动,认真查处“三公”经费违规违纪情况。对超支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度,

4 、约束领导开支的随意性。通过健全问责制度,将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源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努力建立责任政府。

3、强化“三公”支出长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对“三公”支出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和职责,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督查,具体责任人员要天天把关、明细核算。每-要对支出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对比,找出存在问题的关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在下-5前报县公开办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强化“三公”支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压缩支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控制流程,明确风险点控制措施,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管得严、控得住”。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