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一岗双责”的通知
来源:公田镇   2015-0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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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发〔2015〕7号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公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村、部门、企业:

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将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姓名

职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分工

王  勇

镇长

(兼安委会主任)

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任  畅

人大主席

(兼安委会副主任)

对镇校园安全、镇机关安全负领导责任

易志坚

政协主席兼副主任

对非法采矿负领导责任

龚小峰

党委委员兼副主任

对农业、水利、农机安全负领导责任

廖  辉

党委委员兼副主任

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主管责任、对企业安全负主要责任

李志宏

党委委员兼副主任

对所联系部门安全负领导责任

黄佳保

副镇长兼办公室主任

对机关、所联系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

刘新华

副镇长兼副主任

对全镇电力、森林防火安全负领导责任

方  魁

人大副主席兼副主任

对集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矿山安全负领导责任

杨柳

综治办主任

对全镇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

陈羽辉

安监站站长

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监管责任

李  俊

派出所长

对全镇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殷志刚

交警三中队队长

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高国良

供电所长

对全镇用电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李拥军

人社中心主任

对全镇企业生产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周炎新

中心校校长

对全镇校园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兰喻

卫生院院长

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候军波

林业站站长

对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彭友林

国土所所长

对全镇地质灾害和非煤矿山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龙江

水利站站长

对全镇水利设施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彭琼雄

工商所所长

对全镇商品批发零售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米敦文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对全镇农用车辆及农用机械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易利秋

司法所长

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承担协调责任

 

 

 

公田镇人民政府

201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