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发〔2018〕55号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1号)及县《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公田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公田镇各类单位基本情况。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及时间
(一)普查对象。在公田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公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居)委会、部门要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并协调组织本村(居)、部门系统普查工作,7月底前对此项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按照公田镇工作部署积极稳步地推进普查工作。
(二)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公田镇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镇普查办在本镇主要路口和集镇张挂宣传横幅,各村(居)委会要在本辖区范围里张贴不少于二十条的宣传标语,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落实工作经费。公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度预算经费10万元。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为促进工作全面落实,顺利进行,确保在9月中旬普查培训工作开展前,经费到位率达到60%以上。
(五)具体时间安排。1、2018年7月底前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普查方案;2、2018年8月至9月初,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划分普查小区、搞好本镇普查对象的摸底排查、确定普查名录、绘制电子地图;3、2018年9月中下旬至11月份,进行摸底调查,填写摸底普查表;4、2018年12月,进行普查数据的汇总、核对工作、查漏补缺;5、2019年1月至4月30日,普查数据PAD录入上报。
附件:公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岳阳县公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少文 镇 长
副组长: 张 燕 副镇长
成 员:张 克
刘 海
钟凯波
彭友林
高 晟
黄成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统计站,由黄成刚负责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