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公田镇人民政府及机关部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公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政府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决策、工作动态、信息、其他信息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公田镇政府门户网
(三)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公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7200060
通信地址:公田镇人民政府镇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414126